草根影響力新視野(琪拉編譯)
無論這會對北約或美國與歐洲的聯盟造成何種損害,川普總統已明確表示,他希望從丹麥手中「奪取」格陵蘭島。然而,白宮並未詳細說明川普將如何實現這一目標。儘管川普並未排除動用武力,但無視國內外反對,以現代軍事手段入侵並佔領一個半自治領土,這在當時是史無前例的。
過去美國占領別國土地僅有的兩個例外。一是1893年美國支持的夏威夷政變(美國政府已於1993年就此道歉)以及1899年血腥的三年美菲戰爭(美國在從西班牙手中奪取菲律賓後鎮壓了菲律賓人的叛亂)。
美國憲法和歷史先例都表明,若要採取更和平的方案,川普需要批准一項與丹麥和格陵蘭島簽訂的條約,才能購買這座世界最大的島嶼。
根據憲法,憲法賦予總統「經參議院建議和同意,締結條約的權力,但須經出席參議員三分之二同意…」。也就是需要67名參議員的支持,在當今的政治環境下,這意味著川普必須說服共和黨人和一些民主黨人支持他。他還必須從國會爭取購買格陵蘭島所需的資金。同時,兩黨的一些參議員都提出了保護北約的法案,以阻止川普收購格陵蘭島。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川普似乎不太可能被國會的反對意見嚇倒,那麼不妨回顧一下美國為了獲得如今被稱為美屬維京群島的土地所經歷的50年漫長歷程。巧合的是,這些土地最初也是從丹麥獲得的。當時,美國在內戰期間意識到這些島嶼的戰略重要性,並試圖以750萬美元的價格從願意出售的丹麥手中購買這些島嶼。雙方談判達成了一項條約,該條約最終獲得了丹麥的投票批准。但根據美國國務院歷史記載,1867年的這筆交易最終未能完成,因為參議院未能批准條約。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迫在眉睫,美國才以佔領這些島嶼相威脅。這項威脅最終獲得丹麥議會通過。
根據與丹麥和格陵蘭島的現有協議,美國有能力大幅增加在格陵蘭島的軍事存在,但川普曾表示他更傾向於擁有格陵蘭島。任何此類領土所有權都需要根據《聯合國憲章》獲得格陵蘭島人民的同意,儘管川普可能認為國際法不適用於美國,但他更難辯稱憲法不適用國際法,因為數百年來,美國對領土的取得都要求參議院批准。
從美國內政到國際,川皇的能耐是否可以直接硬取格陵蘭? 全世界也很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