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夏一新評論

賴清德總統上任後推動「健康台灣」,政府近年也加碼心理健康、自殺防治、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青壯世代心理支持。心理健康愈來愈受重視,但真正住進精神科病房的病人,面對的卻是另一個現實:一般急性病房三班護病比已入法,精神科急性病房至今仍被排除在外。

依114年健保署資料,區域精神科教學醫院大夜班平均每名護理師照顧17.38名病人,地區精神科醫院更達23.38人。相較之下,一般區域醫院大夜班標準為1:13,地區醫院為1:15。也就是說,地區精神科醫院大夜班每名護理師,平均比一般地區醫院標準多照顧約9名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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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三班護病比入法 精神科卻還在門外

護理界爭取合理護病比近20年,從「人床比」、全日平均護病比,到2026年5月8日《醫療法》相關修正案三讀通過,三班護病比終於入法。一般急性病房標準為:醫學中心白班1:6、小夜1:9、大夜1:11;區域醫院1:7、1:11、1:13;地區醫院1:10、1:13、1:15。

然而,2024年公告標準時,附註已明文排除精神專科醫院、精神教學醫院與綜合醫院精神急性一般病床。即使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精神科第一線仍未同步受惠。

衛福部表示,醫界與護理界尚未形成共識,且精神專科醫院夜班人力較難達標。然而,若因缺人而不訂合理護病比,過高的護病比又會讓護理人員更難留任,精神科將陷入「愈缺人,愈難訂標準;愈沒有標準,愈留不住人」的循環。

大夜班不是在睡覺

一般人常認為精神科不像內外科病房忙,病人夜間多在睡覺,大夜班相對輕鬆;但這與臨床現場相距甚遠。

精神科病情可能在夜間急遽變化,躁動、幻覺、妄想、自傷、自殺企圖、離院與攻擊行為都可能發生。護理人員不僅要照護病人,也可能面臨威脅或攻擊。精神科病房同樣會出現一般醫療急症,例如自傷、自殺、藥物或內科疾病導致呼吸衰竭、心跳停止,現場仍須立即施行心肺復甦,必要時配合氣道處置與插管急救。

這些急救工作與一般病房無異,精神科護理師還須承擔精神症狀與行為安全風險。大夜班醫師人力通常較白天有限,緊急狀況一旦發生,最先發現、判斷並開始處置的,往往是護理人員。若一名護理師同時照顧17人甚至23人,只要其中一人需要急救,其他病人的安全照護也會立即受到影響。

有護理師執照 不等於有人能獨立值班

護理人力不能只看每年有多少人取得護理師資格。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指出,我國實際執業護理人員僅約占領照人數六成,顯示取得證照與留在臨床之間仍有明顯落差。

從通過國考到能獨立值夜班,仍需長時間臨床訓練。精神科更仰賴經驗;自殺風險、攻擊前兆、藥物副作用或病情惡化,往往不能只靠量表判斷,而需要資深護理師多年累積的臨床敏感度。

然而,最能帶領新人的資深護理師正逐漸離開三班輪值。隨著年齡增長,他們除了承受身體負荷,也可能同時需要面對照顧父母、教養子女與家庭責任;長期小夜、大夜輪班更容易造成睡眠剝奪與身心耗竭。有人轉往門診、行政、醫美、長照或其他免輪班工作,也有人提早離開臨床。新人或許補得進來,資深經驗卻未必補得回來,最終受影響的不只是護理人員,而是精神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

精神衛生護理學會正式抗議

2026年5月18日,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全體理監事提出抗議書,指出精神科被排除在三班護病比之外,已使精神科病人與護理人員處於較低保障。

學會引用114年健保署資料指出,區域精神科教學醫院每名護理師小夜班平均照顧14.78人、大夜班17.38人;地區精神科醫院小夜班19.28人、大夜班更達23.38人。因此,學會要求精神急性一般病房比照一般急性病房,採醫學中心6、9、11,區域醫院7、11、13,地區醫院10、13、15的三班標準,不應再以「等待共識」無限期延後。

學會並質疑,2024年1月19日研商精神科急性病房三班護病比時,僅邀請7家區域精神科教學醫院,未讓護理專業團體與相關護理主管充分參與;一週後制度公告,精神科即遭排除。這顯示爭議不只是護病比數字,更關乎第一線專業人員是否真正參與政策形成。

政府一方面強調心理健康韌性、自殺防治與精神醫療安全網,另一方面卻讓精神科急性病房大夜班一名護理師平均照顧17人,甚至23人。前端持續鼓勵民眾求助,後端承接重症病人的精神醫療體系卻缺乏相應人力保障,這樣的安全網難稱完整。

三班護病比既已入法,精神科就不該一直停在「等待共識」。精神疾病患者不是次等病人,精神科護理師也不應成為制度最後才想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