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夏一新評論
行政院長卓榮泰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該條例於115年9月11日由卓榮泰副署,並於同日由總統公布。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表示,雖然通過版本不是行政院原案,但基於「國防安全不能等、產業升級也不能等」,行政院仍決定讓法案生效。
這項決定表面上只是無人機產業政策的轉向,實際上卻再次碰觸卓內閣最具爭議的副署問題。張惇涵指出,這是卓榮泰上任後第210個法案,其中203案完成副署、8案未副署,並稱那8案涉及「憲政的底線」。
問題正在於此。若「憲政底線」確是一條法律界線,就不應隨政策重要性浮動;若一項法案即使牽涉行政院所稱的預算權、政策形成權與權力分立疑慮,仍可因國防安全與產業發展的急迫性而完成副署,那麼先前8案未副署的理由,就不能只以「憲政底線」一語帶過。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無人機條例並非毫無爭議
行政院原提出《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但立法院最後通過的是在野黨版本。兩者在主責機關、預算編列與經費規模上差異明顯:行政院原規劃經費上限為2100億元;立法院通過版本則明定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涉及國防軍用採購事項則由國防部主管,並要求每年不得低於400億元、6年至少2400億元,同時另設「國家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
行政院並未全盤接受這些內容。張惇涵宣布副署時仍強調,行政院會堅持預算權,依國防戰力與產業實際需求核實編列;至於軍事部署、國家機密、資訊安全與供應鏈安全等部分,也必須回歸國防專業判斷。
換言之,行政院一方面承認法案有爭議,另一方面仍完成副署。這正說明,即使行政院不同意立法院部分立法內容,也不必只能以拒絕副署因應;法律生效後,仍可透過預算編列、行政執行、國會協商與既有憲政機制處理分歧。
「國防不能等」不能變成憲法標準
卓內閣這次的主要矛盾,不在副署無人機條例本身,而在副署理由。「國防安全不能等、產業升級不能等」屬於政策判斷,不是憲法標準。行政院可以認定無人機產業具高度重要性,也可以在政策上選擇退讓;但政策急迫性不能反過來決定一項法律是否跨越憲政底線。
如果行政院認定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已違反憲政原則,政策再重要,也不應因急迫而變得可以接受。反之,若相關爭議可在法律生效後透過行政程序處理,就更說明拒絕副署未必是唯一選項。
卓榮泰過去自許為「憲政守門員」,如今卻以政策急迫性作為副署的重要理由,等於把本應清楚的法律界線,摻入行政院的政策優先順序。如此一來,外界更難判斷那8個不副署案究竟真的越過憲政紅線,還是只是行政院原本就不同意其政策內容。
盧秀燕的「不要成為特例」
台中市長盧秀燕在卓榮泰副署後表示,希望行政院副署無人機條例「不要成為特例」,未來仍應依憲政規範行事。這句話雖出自在野黨政治人物,卻正好點出問題核心。
行政院可以反對立法院通過的政策,也可以提出覆議,或透過其他憲政程序處理爭議;但若把副署視為決定法律是否生效的最後關卡,就必須有穩定一致的標準。否則,今天因國防重要而副署,明天又因不同意某項政策而拒絕副署,副署權就可能從憲政程序變成行政院的政策工具。
第210案反而讓前8案更難解釋
卓榮泰副署無人機條例,並未替先前8個未副署案解套,反而讓疑問更加凸顯。這次行政院已經示範,即便對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有所保留,仍可先完成副署,再於執行階段維護行政院認定的權限。既然第210案可以如此處理,前8案就更應提出具體理由,說明它們與無人機條例究竟有何本質差異。
若行政院只是反覆強調那8案踩到「憲政底線」,卻無法說清同樣涉及預算權與權力分立疑慮的無人機條例為何沒有踩線,這條底線就會愈來愈像一條可由行政院自行移動的界線。
憲政秩序不能建立在行政院對法律的好惡之上,也不應因政策急迫性而改變副署標準。卓榮泰既然選擇副署第210案,現在真正需要說明的,是前8案為何不能採取同樣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