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李芳遠

近年來教育現場最大的荒謬之一,就是在強調保障學生權益的同時,卻經常把教師的權益與承受的代價視為理所當然。只要有家長提出申訴、檢舉,制度就必須啟動;只要學生感受到不舒服,就有人要求老師檢討;但最後若查無實據,老師被調查、被質疑、被污名化所付出的時間與代價,又有誰願意正視?難道只要一句「查無實據」,老師所承受的一切就可以一筆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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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不解的是,有些長期標榜「人本」的團體,對不同角色似乎有著截然不同的標準。家長提出指控,要考慮家長是不是因為焦慮、不了解情況,所以不能輕易追究;學生犯錯,要理解孩子的成長與背景;但老師一旦遭到質疑,卻彷彿就應該毫無條件接受調查、接受檢驗,甚至接受社會輿論的審判。

真正有問題的教師,當然應該被處理。涉及霸凌、體罰、性平事件或其他重大失職行為,該調查就調查,該究責就究責。如果制度為了防止少數不適任教師,而讓絕大多數認真的老師長期活在被檢舉、被調查、被誤解的恐懼中,那麼這個制度最後傷害的,恐怕遠比它解決的問題更多。

最諷刺的是,當我們努力想把「不適任教師」找出來時,卻可能同時把大量真正優秀、認真、有教育熱忱的老師逼走。這難道是我們想要的教育改革嗎?

一個健康的教育制度,應該同時保護學生與教師。保護孩子,不代表可以犧牲老師;尊重家長,也不代表家長的每一項指控都應該讓老師無條件承擔,如果惡意檢舉需要很高的成本才能被認定,老師卻必須輕易承擔被調查的成本;如果一個沒有根據的指控可以輕易啟動程序,老師卻很難要求對方為不當行為負責,那麼這不是公平,而是制度風險不對稱。

當優秀老師一個個選擇離開,年輕人一個個不願走進校園,我們再怎麼喊「以孩子為中心」,恐怕也只會剩下一句漂亮的口號。因為沒有願意留下來的好老師,孩子最後得到的,又會是什麼樣的教育?以人為本,請不要忘了:站在孩子面前的那個人,也是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