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夏一新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教育部部定副教授,
人權審查下,另一群人的等待
近期台灣舉行兩公約國際審查,再度引發社會對死刑、人權與司法制度的討論。政府強調台灣人權保障逐步與國際接軌,許多民間團體也持續主張限縮死刑適用。
但在這些討論背後,其實還有另一群人長期被忽略;重大刑案受害者家屬。
陸正綁票殺害案家屬代表陸定近期出席相關會議時表示,家屬最大的訴求其實非常單純:既然案件已經死刑定讞,就應依法執行,讓案件真正落幕。
對許多年輕世代而言,陸正案或許已經陌生。1987年,年僅9歲的陸正遭綁架後撕票,案件震驚全台;嫌犯後來遭判死刑定讞,但近40年來,案件始終因程序與救濟爭議未真正執行。
如今,陸正的父親已是80多歲老人。當年奔走的父母逐漸老去,而站出來替家屬發聲的人,已變成下一代。陸定是在哥哥遇害後出生,父母替他取名「陸定」,希望家族從此安定;如今他也已成家,甚至替女兒取名「陸平」,希望孩子能平平安安長大。這樣的名字,其實透露出很多受害者家屬最深的願望:不是仇恨,而只是希望事情能真正結束。
什麼是「實質廢死」?
所謂「兩公約」,指的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但仍透過國內法化方式,定期接受國際人權審查。死刑制度與司法程序,也長期是其中的重要議題。
而陸正案之所以再次引發關注,不只是因為個別案件,而是它反映出台灣近年越來越明顯的「實質廢死」爭議。所謂「實質廢死」,並不是法律正式廢除死刑,而是死刑雖然仍存在於法律之中,法院也仍可能判處死刑,但在制度與程序設計下,執行門檻被不斷提高,最後形成「判了卻幾乎無法執行」的狀態。
尤其近年憲法法庭與大法官相關判決,大幅提高死刑適用與執行條件,包括程序必須更嚴謹、精神鑑定需完整,以及各種救濟程序必須充分保障。
其中最具爭議的,就是救濟程序幾乎可以無限延伸。部分法律界人士主張,只要仍存在非常上訴、再審或其他特殊救濟可能,就不應執行死刑。
問題在於,如果任何程序都可以持續延長,那麼死刑制度最後是否只剩「形式存在」?這也是許多人批評台灣已逐漸走向「實質廢死」的重要原因。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司法不能只有程序正義
支持廢死者當然會強調,人權保障本來就包括對死刑犯的程序保護;但問題是,司法若只剩程序正義,而失去終局正義,社會對制度的信任也會逐漸崩解。
因為司法除了保障被告權利,也必須回應社會對公平與正義的基本期待。
近年的死刑爭議中,加害者的精神狀態、程序瑕疵與救濟權利,往往受到高度重視;但受害者家屬長達數十年的等待與創傷,卻較少成為制度核心。
以陸正案為例,案件從父母年輕時一路拖到白髮蒼蒼,甚至已由下一代陸定接手發聲。對許多家屬而言,他們等待的未必只是懲罰,而是一個終點。
一個讓老人不必帶著遺憾離開,一個讓下一代不必繼續接手傷痛的終點。
名義有死刑,社會卻看不到執行
這也是目前台灣死刑制度最大的矛盾。如果國家已經決定不再執行死刑,就應該誠實透過民主程序修法廢除,而不是維持「法律上保留、制度上凍結」的狀態。
因為當人民開始相信,即使法院已作出最終判決,也未必真正執行,受到侵蝕的將不只是死刑制度,而是整體司法公信力。真正成熟的法治,不是讓社會長期停留在模糊地帶,而是清楚告訴人民:台灣究竟還是否保留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