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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左翼少婦

近期,台灣社會對於外國人言論自由的討論再起,源於中配網紅「亞亞在台灣」因發表涉及武統言論而遭移民局撤銷居留、驅逐出境,這也引發新住民、人權團體關切。
然而,部分民進黨側翼以「防衛性民主」為由,合理化政府對外國人的濫權,甚至主張外國人的居留權可隨「國安需要」而恣意剝奪。不僅暴露了對法治精神的忽視,更反映出台灣公共討論中越來越強烈的排外情緒。
「防衛性民主」不是國家濫權的空白支票
誠然,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國家,應對威脅時可以採取「防衛性民主」措施,以防止極端勢力顛覆制度。然而,防衛性民主並非無限上綱的藉口,它仍然需要符合法律的「明確性」與「最小侵害原則」,否則就淪為行政權肆意擴張權力的工具。
司法院釋字第644號解釋早已指出,若以帶有政治爭議的概念作為處罰依據,將會導致執法標準隨政黨輪替而擺動,違反法律的「明確性原則」。同樣地,若將單純言論視為「已著手危害國家」,並以此正當化政府強力干預,則可能違反「最小侵害原則」。
然而,民進黨側翼在亞亞案中卻完全忽略了這些法治要求,直接將「支持武統言論」等同於「危害國家安全」,將「政府有權驅逐外國人」等同於「政府可以恣意決定誰可以留在台灣」。這樣的邏輯,既輕忽了台灣法治應有的審慎態度,也將防衛性民主變成一張可以無限透支民主價值的空白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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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賴清德
「政府有權」不等於「政府應該」這麼做
在亞亞案的討論中,一個令人憂心的趨勢是:許多人認為,只要國家「有權」做某件事,那麼這件事的合理性就無庸置疑。但這種觀點不僅過度簡化法律討論,也為政府可能的濫權行為開了方便之門。
舉例來說,我國憲法確實保障的是「國民」的言論自由,而非外國人。然而,這並不代表政府就可以隨意剝奪外國人在台灣的言論空間,特別是當這些言論並未涉及煽動暴力或直接危害時。法律的核心精神之一,是權力的行使應該受到監督與限制,而非僅僅因為「政府可以做」就代表「政府怎麼做都是對的」。
然而,在民進黨側翼的敘事中,政府驅逐亞亞不只是合法的,更被包裝成某種政治正當性的展現,甚至有人認為這是一種「必要的政治鬥爭」,無須講求法治精神。在這種氛圍下,台灣的民主價值不僅沒有被捍衛,反而正在被政治立場凌駕。
政治鬥爭取代法治,只會削弱台灣的民主韌性
令人憂心的是,這樣的論述模式不僅適用於亞亞案,也可能影響未來所有涉及外籍配偶、外籍移工權利的案例。一旦政府決策的合法性與正當性都無需被認真檢視,那麼今天是亞亞,明天是否可能輪到其他外籍人士?
民主社會的價值在於,即使面對來自敵對勢力的言論挑戰,我們仍然願意依循法治來應對,而非簡單地以政治情緒驅動國家機器。當部分人以「國家安全」為由,支持政府恣意撤銷外國人的居留權與言論自由時,他們是否意識到,這樣的邏輯終將反噬我們自己?
結語:民主不該成為政權的工具
亞亞案的爭議,不只是統獨對立的問題,更是台灣民主素養的試金石。真正的防衛性民主,不該是一種為了打擊異己而動用國家機器的正當化工具,而應該是基於嚴謹的法律標準與最低限度的干預原則。
民進黨側翼若真心相信民主價值,就應該認真思考:我們應該如何在捍衛台灣的同時,確保政府不會濫用權力?如何避免在「防衛性民主」的名義下,讓台灣社會陷入對立與排外的惡性循環?
國家當然「可以」這麼做,但我們是否應該允許它這麼做?這才是民主社會應該不斷自我反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