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劉永健  

目前中小學校園中,由於性平意識的覺醒,以及相關的宣導一再告知學生,使得各校無論在校園霸凌或是校園性平案件通報件數都有增加的趨勢,此舉固然加強了對學生的身心保障,但衍伸出來的相關調查費用卻造成學校端極大的困擾。

以性平事件為例,學校依法須組成調查小組,重大案件並須有外聘委員,並撰寫相關報告以利相關委員會做出決議,不過在這個過程中,委員的出席費、撰稿費都必須由公部門負擔,平均每一項案件其費用均達數萬元,若縣市政府未編相關預算,或是預算不足時,學校只能自行想辦法負擔,此必然發生預算排擠效應,影響到學校其他事務的運作。同時現行性平法在罰則部分,均僅對於未即時通報加以處罰,而性平法第42條亦未規定對於行為人應負擔相關會議及調查之費用,實有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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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尤其在小學階段,因為當事人通常未滿十二歲,也不適用兒少法的相關規定,只能持續對行為人加以輔導,其成效相當有限,因此根本解決之道乃在於若調查小組認為行為人之行為確有不當時,經校內相關會議決議後,應由行為人負擔相關調查費用,並接受相關的決議。若行為人未成年,則應由法定代理人負擔其費用,如此家長也才會更重視其子女日常的生活行為,唯有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齊心,我們的下一代才會有正確的性別意識,也才能避免校院內外的各種霸凌事件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