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魏孫鴻

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日前接受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專訪時,提出希望政府檢討「最低標優先」政策的呼聲。李前部長當過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主委,當然對於以最低價承接政府標案的政策走向對於公共工程品質的負面影響瞭然於胸。他說自己任內創建了一套「標案管理系統」,是在對公共工程總體檢後,提出的一個汰除標準。基本上就是針對工程公司的類別、品質,讓政府有詳盡的紀錄。讓過去表現不佳,或者是壓根專業別不同的公司,無法以低價承包政府的工程。

而自己作為勞務類的政府標案承包商,這十幾、二十年來,在這方面也有一點意見想談談。

其實,所謂最低標優先,就是俗稱的價格標,更白話講就是「價低者得」。跟民間拍賣相反,政府採購在不少案子上(或許工程類別最多)是以最低價格者得標。這樣的作法,要很抱歉地說,非常難改,因為這是官僚系統的護身符!

在我國,公務機關都愛講「依法行政」,何以如此?除了明面上有法當守的堂皇之外,關鍵其實是自己不必背責任,當然也最大幅度地降低丟飯碗、甚至是坐牢的風險。而這樣的心態,在興利與防弊這兩端讓他們做選擇,你認為絕大多數不過就是圖個安穩的公務員,會選什麼呢?而價格標,恰恰是他們自認在防弊上的第一道護身符!

「ㄟ,我們都以最低價發包出去了,你哪能懷疑我們還有收回扣、圖利廠商的空間?」的確,大多數的平頭百姓,如果聽到這工程政府是花了最少的錢去搞定的,那自然而然會認為價格便宜,當官的想要A,就沒空間了。所以說,這是表現出自己有在防弊最簡單的方式,官僚系統怎麼會捨得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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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Youtube

更妙的是,在我的印象中,公共工程的採購,往往還會開出比政府設定的底價還要低上許多的價格標結果。當這種便宜到死的結果產生時,提出這樣已經不單能已嚴重偏離市場行情來形容,而是壓根徹底破壞市場行情價格的廠商,只要拿得出曾經以低於標價百分之多少卻完成政府託付的結案證明,那他依舊可以拿走案子。你看,當官的替我們老百姓省了多少錢!

但是,舉個沒那麼大的工程當例子,讓我們來看看當中奇妙之處。政府每年有不少預算是參與各項展覽的現場造作,有部分的裝潢或設計公司,就是用這種超低價手段搶標,也都提得出他們多次以這種價格結案的報告。然而,一旦新的發案單位或承辦人突然認真核對展覽現場的用料時,就會發現結案成了天方夜譚,官司成了必經之途!使用的角材就是跟規格不一樣,電力配置的結果就是跟要求不一致,材料的安全係數就是達不到規格所需,這時,你不該想想他之前是怎麼過關、誰讓他結案的嗎?而這樣的劣幣,就在價格標劃下的節界裡,讓驅逐了良幣,然後給了大家既不合規也不安全的公共工程。小小的展覽如是,那大大的工程會不會也這樣?

事實上,政府採購有價格標之外的另一套,且是最被污名化的「最有利標」。亂扯胡謅的人,總把最有利的對象變成廠商,但事實上這種類型的標案,百分之百是圖利中華民國各級政府。這樣的標案,既壓價格又要規格,對廠商更是考驗。可是,偏偏很多人看到最有利標,就會自動腦補成最圖利廠商的官商勾結。

但,公共工程採購,是不是廢除價格標,就萬事OK呢?這,我們有機會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