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葉志彥 

我之所以建議投票權應該調高到25~30歲之間,那是因為24歲以下的青年在社會上的經歷相對有限。他們對社會的運作方式可能還不夠了解,也可能沒有足夠的人生閱歷來做出明智的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他們擁有投票權,很可能做出不成熟或不負責任的決定。

特別是還在學校的人,可以說學校雖然是一個很小型的社會,但同時也是對於[對或錯]最純粹的階段,但可惜的是,社會是一種相當複雜且多樣性型態,完全不是學校階段可以比擬。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年輕人剛出社會,對工作和生活都還不太穩定,他可能會更傾向於支持那些能夠提供短期利益的政策。然而,這些政策可能會在長期來看造成更大的負面影響。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年輕人還在學校,因為無需承擔生活開銷責任,所以對於出社會面臨到的人際問題、社會問題,無法做一個有效性判斷因此,進而覺得社會太多不公平而氣憤。

為了避免年輕人做出不負責任的決定,將投票權年齡調高到25歲以上。在這個年齡段,青年們已經有了一定的社會經驗,也能夠更加理性地做出投票決定,到底什麼政策具有未來可期待性,或者是屬於畫大餅的可能,這些本來就是30歲過後的人一眼就能看得出來,反而是25歲以下的人基本上都是要經歷太多磨練以及看多不公平對待,才能在25歲以下時真正了解這個社會。

而且從家庭到學校,從公司職場到國家層面,其實各種邏輯都是差不多,只是家庭考慮的東西較少,學校考慮的東西變多,職場跟企業考慮的就更複雜,那是因為人性本來就是具有複雜性,決策的人越多、牽扯到相關利益的人越多,造就不可能存在只論對或錯的價值觀。

因為每一個人都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

更別說在社會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需求和利益,而這些需求和利益往往是相互矛盾的。因此,在做出決策時,不可能只考慮一個方面,而必須權衡各方面的利益,一定有人需要為此犧牲自己,這也是為什麼專制獨裁的國家通常政策的實行度比較高的原因。

因為決定政策的人數太少,而他們考慮的只有他們的需求跟利益,而他們基本上不對犧牲的人給予足夠的補償,而我們民主國家要求,至少要補償足夠的代價

所以說,25歲以下的青年,在社會上的經歷相對有限,因此可能難以理解社會的複雜性。他們可能會認為,只要是對的事情,就應該做。然而,在現實世界中,事情往往不是這麼簡單。

ADDY6984
圖片取自:(FB 中央選舉委員會

且正因為社會經驗相當不足,人與人的交際互動仍然很維持單純論對或錯階段,更容易被複雜的資訊給帶往錯誤判斷。

在現實世界中,資訊往往是片面的或有偏見的。如果青年們沒有足夠的社會經驗,很容易被這些資訊所誤導。

因此,為了避免年輕人做出不負責任的決定,將投票權年齡調高到25歲以上。在這個年齡段,青年們已經有了一定的社會經驗,也能夠更加理性地做出投票決定。

當然,投票權調高到25~30歲之間,也有一些可能的缺點。例如,這可能會導致年輕人的政治參與度降低,這也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當年輕人對於政治參與度減少時,反而會見低年輕人對於國家的認同感,這樣子反而不利於國家的團結。

通常來說,任何分歧的民族或者是團體,會隨著年紀的增大而不願退讓自己或者不願改變自己,而25歲以下的年輕人則願意找尋更多的可能性,當提高投票權的年齡限制是有可能造成社會會停滯不前情況。

此外,也可能有人會認為,這會剝奪年輕人的政治權利。

不過,我認為,這些缺點是可以克服的。政府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來提高年輕人對政治的參與度,例如:加強年輕人提早步入社會職場環境、提高年輕人對於社會公益的參與度、 加深學生參與學校的各種改革的辯護、學生參與當地城市鄉鎮進行改造活動。

總而言之,我認為,投票權應該調高到25~30歲之間。這是一個權衡利弊後做出的決定。在這個年齡段,青年們已經有了一定的社會經驗,能夠更加理性地做出投票決定。

而我的判斷是28歲,這個年紀基本上各種社會觀都已經相當成熟,而對於其當下國家、社會的判斷也是足夠。

我用一段話來述說28歲以上跟以下的人對於社會政黨認知的差異。

[我願發毒誓,如果我支持的政黨,有發生我所批評的政黨的一切貪汙腐敗各種問題,我願全家陪我一起不得好死。]

我篤定過了28歲的人,沒有一個人敢發這種毒誓。

雖然我是很不能理解為什麼還是有很多28歲過後的人仍然堅持的[要自己反對的政黨像聖人一樣去自我要求,對自己支持的政黨像對自己小孩一樣犯了錯要寬容],但我把這種行為叫做人性的劣根性,我是覺得沒法改變,但在政策上的判斷,不管是支持哪一黨,至少每個人都有眼睛跟理性知道對或錯,而在某些程度上從而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