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蓬仁

時代真的變了,善良民風消失了,什麼樣選民選出什麼樣政黨的總統,什麼樣政府任命什麼樣官員,什麼樣個體組合成什麼樣變態人群社會,現在掌控愛情的是財神,不是月老或愛神,審判人類的是撒旦不是上帝,審判台灣人民的是民進黨不是法官,外交部雞毛當令箭,機密當司法矛戟利器,反制立委吹哨者。民眾黨陽春主席柯文哲感嘆檢舉人反被調查,這不足為奇,畢竟做賊喊抓賊的比比皆是,做案打110報案,縱火犯也會打119,只能請老天送選民一對火眼金睛,以看清民進黨政客是何種妖精幻化的真面目。

外交部長吳釗燮人設形象如何,全民是有目共睹X,如果不是大法官解釋公然侮辱罪不違憲,想辱罵他的恐不在少數,這人開斷交國最多不用滾蛋「頑固紀錄」,也開對槓立委平安無事「強悍紀錄」,赴立法院像有上車氣的暴怒駕駛,上路就想違規惹事,至少筆者是怎麼看其嘴臉怎麼噁,民進黨覺得無傷大雅是民進黨家的事,蔡總統家族私交重於國政,也是她個人的私德,輿論自有公論,吳部長媒體受訪談及危如累卵邦交,說的像是局外人似的瀟灑自如,一切都是阿共仔陰謀斷交不關他鳥事,曾經聯合網軍頭楊蕙如害死瀕臨退休優秀駐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助日為職志的駐日毒舌代表謝長廷續領高薪尸位素餐,納稅錢養一堆耍廢外交官,愚昧信徒供養妙禪亦不過如此,外交部比監察院更該裁撤。

外交部最近做出一件做賊喊抓賊情事,因為援外見不得人內幕被拆穿,竟然反告揭發弊端的立委洩密,挨告女主角是小辣椒藍委徐巧芯,惹的國民黨立委群起而攻想跟外交部幹群架,查該援助烏克蘭計畫案金額是經由捷克轉交,且附條件1千萬美金中須有300萬美金要跟台灣廠商回購,目前這筆有來龍沒去脈糊塗帳,外交部扯不清,乃有本一「以告止爆」槓上開花案外案,300萬美金換算台幣近億,不是小數目,外交部先交代清楚要告再告,當然告了上法庭陳述也不失好方式。

ADDY5755
圖片取自:(FB 陳建仁 Chen Chien-Jen 
按《國家機密保護法》將國家機密等級區分絕對機密、極機密及機密三種,其設為機密適用事項無一能套用在援烏計畫案,除非揭發援助烏克蘭會引發中共或俄羅斯犯台,或者洩露會招蜂引蝶來各國要求比照致國家利益遭受損害,反而該法第5條明文規定,不得基於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目的核定國家機密,所以外交部狀告徐巧芯,必須自證無基於隱瞞違法目的核定機密先,吳釗燮部長且會把蔡總統論文暨陳時中疫苗採購價違法設密30年給拖下水,外交部不殺伯仁,伯仁也因他而死哩!

外交部因之拿《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當法源告人,即公務員認定機密就屬機密,可是該手冊連施行細則都談不上,雞毛當令箭亦僅勉強稱為行政命令,且較趨近拘束內部之行政規則,子法不得逾越母法,行政法規抵觸法律無效,故而外交部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所訂機密要件,明顯抵觸國家機密保護法禁止規定,行政作為無效,外交部捨國家機密保護法重罰則,用輕刑責的刑法告發徐巧芯,應有站不住腳自知之明,徐巧芯身為立法委員,固然符合「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廣義公務員刑法法律定義,然而是否符合其第 132 條公務員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疑義頗大,該條所謂之公務員,指的是負責該機密職務之公務員,非指不相關公務員得自道聽途說或深喉嚨檢舉之機密,所以徐巧芯沒必要以承認過失犯獲輕判,因為構成犯罪不該當。

講兩個笑話,其一:醫師告訴女子豐胸後會有4種效果,即大不一樣、不大一樣、一樣不大、不一樣大,一樣的字,不同排列組合不同意義,外交部的機密陷阱就很會排列喔!笑話其二:老板叫員工拿計算機到他辦公室,員工問「你『算』什麼東西」就莫名其妙被開除,徐巧芯「洩密」本無惡意,且有善意,居然莫名其妙挨告,只因外交部惱羞成怒,軍中情人鄧麗君如果還在,也可能被民進黨歌迷告欺騙感情,因為「她說過兩天來看我,卻讓我一等就是一年多」。

洩密侵害國家法益,受害者不是外交部或任何人,援助外交何其光榮,應該大大內宣加外宣,豈有鬼鬼祟祟之理,徐巧芯將外交部善行公諸於世,外交部感激都來不及了還告,當然徐巧芯揚善隱惡兼也揚外交部隱惡,見獵色喜不管故意過失,行為對國家缺乏危害性,利害相抵,根本毫無犯罪意圖,倒是外交部打著機密旗號幹違法勾當,靠秘密遮羞布罩住不名譽事,招搖過市難道群眾莫奈他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