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最近發生了一起令人遺憾的社會悲劇。事發在今年3月15日晚間,一對住在台中的邱姓父子,分別為80歲與54歲被家屬通報失蹤,警方透過手機定位,發現兩人竟遠在高雄燕巢。16日凌晨,警方在燕巢山區發現兩人的機車與54歲的兒子。

兒子當時向警方指稱父親已跳下邊坡。救援人員隨後尋獲老翁,但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在現場發現了安眠藥空罐與除草劑。檢方介入調查後發現,最後認定是兒子因身負債務,竟購買農藥幫助老父尋短。

令人不解的是,檢察官最後認定父親的死因是自殺(透過兒子幫助),而非他殺(兒子殺了父親),所以僅以加工自殺罪起訴兒子。或許是現階段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以及檢察官查出父親生前也有尋死的念頭,最後才以加工自殺罪起訴兒子。如果最後查出老翁被強行灌藥的痕跡,或是身上有被推擠的防衛傷,之後也不排除檢察官隨時會將罪名改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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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 示意圖123RF )

加工自殺罪是我國刑法的條文,處罰幫助他人自殺的行為人。然而,世界各國對於「加工自殺」的態度,反映了不同文化對「生命權」與「自主權」之間的權衡。大部分亞洲國家,像是日本、韓國、中國仍保有加工自殺罪。然而,重視個人自主權的歐美,甚至瑞士,已將安樂死合法化。

不過,這或許也有社會通念與福利制度有關,我們可以觀察,全世界會開放「加工自殺不罰」的國家,通常已經具備極為完善的社會福利與長照制度。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只有在一個人在「活著不痛苦」的前提下,仍堅決選擇死亡,他死亡的決定,才被視為真正的「自由意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