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美國大聯盟費城人隊三壘手阿列克·波姆(Alec Bohm)最近因為與父母之間的財務糾紛引發世人關注。波姆是大聯盟當紅球星,本季年薪高達1020萬美元,生涯正值巔峰。然而,光鮮的職業生涯背後,他正與最親近的家人對簿公堂,起因是他指控父母長期挪用他委託管理的財產,金額至少達300萬美元。

事件起點可追溯到2019年。波姆剛被費城人選入,前途未明,尚未累積足夠的財務管理經驗,便與父母共同開設帳戶,用於投資股票與房地產。帳戶的實際所有人是波姆本人,父母則以少數股份(10%)的身份擔任管理人。表面上,這是一個家庭成員互信合作的安排;實際上,卻逐漸演變為波姆無法查閱自己帳戶的局面。他的訴狀指控,父母將資金轉入他們自己掌控的帳戶,並用於支應個人生活開銷,包括他們目前駕駛房車環遊美國的旅途費用。

這類「家人代管財產」的安排,在美國運動員圈子裡並不罕見,甚至有專門的術語叫做「entourage problem」(隨行人員問題)。指得是美國很多運動明星的現況。他們即便日入斗金,退休後卻常落得身無分文。研究後發現並非他們太會花錢,而是太信任身邊的家人或員工,導致資產被身邊的親信侵占盜用,而不自知。美國體育圈有一組經常被引用的數據:NFL球員在退役後兩年內,約有78%陷入財務困難;NBA球員在退役五年內,約有60%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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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wikipedia)

科比·布萊恩(Kobe Bryant)的案例就是知名前例:他母親未經同意,擅自將布萊恩留在老家的高中紀念品拿去拍賣換取45萬美元。雖然該案最終和解收場,但已清楚說明:家庭關係並不能免除法律責任。

阿列克·波姆(Alec Bohm)也是球星因為資產槓上家人的另外一個例子。其實,無論是家人、朋友或是父母,當一個人受委託管理他人的財產時,法律就賦予委託人管理的責任,他必須以受益人的利益為最優先考量,不得將財產用於自身利益,一旦管理人將受託財產挪為己用,不僅違反受託責任,面臨損害賠場,恐怕也有刑法上侵占、背信、詐欺等刑責。

只是,這種兒子告父母侵佔財產的景況在華人社會並非不常發生,而是不常見。畢竟,在華人社會的家父長的文化背景中,許多人仍認為父母擁有主宰家族財產、分配家族財產的最終話語權,小孩與小孩的錢經常仍是父母的附屬品。

只是文化台灣近年來高齡化社會中,子女替父母管理財產的情形同樣普遍,反向的財產糾紛同樣可能發生。不論哪個方向,法律架構或是合約的建立,遠比單純的家人信任更能保護所有人的權益,包括那些你最不希望傷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