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幾年前,臉書出現了名為「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的粉絲團,內容多為抨擊信義房屋。為了向大眾澄清該粉絲團與永慶無關,永慶房屋展開了一系列的廣告宣傳。然而,它們的澄清方式卻很特別,因為在實體看板與網路廣告上,他們將「黑心信義」四個字印得極大、極粗,而「與本集團無關」等澄清小字卻縮得非常小。永慶房屋還購買「信義房屋」作為 Google 搜尋關鍵字,讓使用者更容易看到對信義房屋的負面網頁。讓一般人在行經看板或瀏覽網頁時,第一眼只會接收到「黑心信義」的強烈印象。

最後,法院判決永慶房屋須賠償信義房屋 1,000 萬元,認為永慶房屋的最法精準打擊對手潛在客源,屬於「顯失公平」的競爭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這筆賠償金創下了台灣法人侵害名譽權案的最高紀錄。

這種在Google上面購買「惡性關鍵字」,以打擊競爭對手的案例其實並不少見。過去也有房仲加盟店會購買競爭對手的店名作為關鍵字,但上架到網路的廣告文案卻寫著「買屋不要找這間,這間有糾紛」或「推薦您更專業的某某店」。公平交易委員會曾多次針對這類行為開罰,理由是這屬於攀附他人商譽並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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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 示意圖wikipedia )

只是因為公平交易法的立法用意是為了「維護交易秩序」與「確保自由公平競爭」,以保護市場整體的競爭機能,而不是為了處理個別廠商之間的私權糾紛。因此,即便廠商之間惡意競爭,但若對市場競爭影響很低,甚至沒有任何漣漪效應,也就沒有公平會介入的必要性。對於這類有「顯失公平」但不「影響秩序」的惡意商業行為,通常受害廠商就會轉以民法侵權行為或是刑法尋求法院救濟。

然而,因為永慶房屋與信義房屋可以說是全台灣最大的兩間房屋仲介公司,是市場領導品牌,一舉一動都牽動市場脈絡,加上永慶房屋買下的大量實體看板與網路上的數百萬次點閱量,顯然已足以改變消費者的選擇。這也是為何法院這次對永慶房屋下重手,創下了台灣法人侵害名譽權案的最高紀錄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