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在新北市三峽區,有一名葉姓男子在自家經營算命業務。但他與一般只看論命批八字的命理師不同,他在幫顧客算命的過程中,還會附加幫客人摸頭摸腳、把脈看身體、開立寫有病理特徵的單據,最後還會配發自己製作的「二寶」中藥膠囊和「三寶」藥丸,宣稱可以調理身體。地方衛生單位接獲檢舉,新北市衛生局人員前往葉男的住處進行突擊稽查,當場查獲了大量成分不明的中藥膠囊、藥丸以及他開給客人的診斷單據。

地方檢察署認為,葉男根本沒有合法的醫師或中醫師執照,卻幫人看病、開藥,依違反《醫師法》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他起訴。葉男喊冤,辯稱自己摸客人的頭和腳,不是中醫的「把脈」,而是為了感應對方有沒有被「鬼神或祖先」影響;至於送給客人的膠囊,也只是他按照易經八卦、看客人命中欠缺五行,才提供的「草藥保健品」,不是藥物。法官審理後認為,葉男摸人身體和寫下的批文,本質上都屬於民間命理推論,跟專業醫學臨床診斷不一樣。再加上檢方送驗膠囊後,沒驗出西藥成分,無法證明那些膠囊屬於法律定義上的「管制藥品」。最後法院認定他還是在算命,不是在醫病,判決葉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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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就像非洲的巫醫一樣,人類的歷史中「算命」與「醫病」的關係一向很微妙,甚至最早是一體兩面,牽扯不清的。台灣的司法實務中,「民間信仰/民俗調理」與「非法醫療行為」的界線也是模糊。過去有許多類似案件,其判決有罪或無罪的關鍵,還是回歸到法條定義,取決於被告有沒有執行傳統醫療行為,像是把脈、開藥、針灸,或是診察、診斷、處方、用藥、手術或治療等行為。過去曾有某中藥行業者,未取得中醫師資格,卻在店內或特定神壇前,幫慕名而來的民眾「看手相、把脈」,隨後依據脈象診斷對方有「肝火旺、腎虧」等具體病症,並當場調配中藥丸、藥粉販售。最後被法院判決有罪。但也有青草店或命理師根據客人的生辰八字,宣稱其「命理缺火、缺水」,因而推薦飲用特定的民間青草茶或配方膠囊。最後法院判決他並非執行醫療行為,刑事上無罪。原因是他的配方並未含西藥,在法律上它就被歸類為「食品」或「一般青草保健品」。

回歸本案,所幸法官傳喚的三位證人,也是葉男的常客,也都認為自己是去算命的,不是去看病的,救了葉男刑事上的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