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王清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2日裁定,要求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在台北監獄內設投票所,讓受刑人可以行使投票權,但中選會不服決定上訴。

法院對於中選會不能在監獄內設投票所,讓受刑人投票,也難接受;裁定中並說歐洲各國都會在監所設立投票所,所有成熟民主國家都做得到的事,請中選會不要卸責。

數位化時代來臨時代,政府各額機關或民間團體逐步走向數位化,英、美、德、法、日、韓、澳等國家,早已採行不在籍投票的制度。據瞭解全世界有96個國家同意居住國外之公民,得在國外行使頭投票權。

此外,日本、韓國、菲律賓已實行電子投票的不在籍投票。在在節省人力、紙張,既環保,又省時,並避免來回奔波,公路塞車。總之利多於弊,並確保憲法賦予國人的參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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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中央選舉委員會

台灣科技發展領先全球,護國神山的台積電為全球崇拜,表現出台灣科技人才的傑出與濟濟多士。然而台灣迄未能實行不在籍投票、電子投票,豈不大諷刺?

不在籍投票喊了多少年,還是原地踏步。台灣不是沒人才、技術,也不是沒能力、財力;在於政府的不正視與不作為。不在籍投票的開放,對任何政黨取向的公民投票均是方便,並能提高投票率。

別國能實行不在籍投票或電子投票,台灣何難之有?我們有專業、專責的數位部負責推動整合電信、資訊、資安、網路與傳播,年度預算也高達217億元。中選會當可借重數位部,充分發揮數位功能,讓「不在籍投票」與「電子投票」雙管並用,相信利多於弊,並為台灣的選舉方式向前邁進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