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小丞
陸配網紅劉振亞(經營「亞亞在台灣」)因在短影音平台發表支持武統等爭議言論,被移民署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廢止依親居留許可,並限期於3月21日前離境。她聲請停止執行遭法院駁回後,移民署啟動強制驅離程序。行政院長卓榮泰更強調:「主權與國格是底線,政府沒有妥協空間。」
這番話,將一名陸配網紅的言論與國家主權、安全畫上等號,未免太過矯枉過正。
台灣社會對中共滲透議題並不陌生,也不缺對政治宣傳的警覺,但我們終究是一個民主國家。即使網紅發言有失分寸,其所涉為言論自由、行政處分,若真觸法,自有《國安法》《滲透法》等規範。若未違法,則應以比例原則、法治原則審慎處理,而不是透過政治語言不斷升高議題,營造出一種「國格危機」的氛圍。
劉振亞不是中共高層,也不是潛伏間諜,只是一名持依親居留證的陸配,其影響力也僅限於部分短影音觀眾圈。若政府真認為她構成嚴重國安威脅,應該依法提起訴訟、開啟司法程序,而非僅憑行政機關主觀認定,以「有危害之虞」為由直接驅逐,這樣的標準模糊且無從檢驗,反倒損害制度的公信力。
圖片取自:(FB 卓榮泰)
更令人遺憾的是,行政院長卓榮泰一邊強調「溫柔處理」,一邊高喊「嚴厲處置」,其邏輯模糊不清,甚至開始搬出美國案例、引用所謂「言論自由有界線」的論述,但卻迴避了最核心的問題:台灣現行制度,對此類言論究竟有沒有清晰的界定標準?移民署的處分理由是否經得起法律檢驗?若行政機關能以主觀認知決定一個人的去留,那此例一開,未來是否也可能波及其他移民、新住民,乃至本國國民?
言論自由當然有界線,但這條界線不該由政治口號決定,更不該隨著執政者的主觀標準起舞。真正該被討論的,是當政府認為某言論「有危害國安之虞」,該如何證明?該由誰來審查?又是否有具體程序與法律救濟?否則,我們便是在以「愛國」之名包裝任意的行政權力擴張。
進一步說,若民進黨政府真認為陸配群體可能成為中國「認知作戰」的滲透管道,則應從制度層面檢討:是否需要建立更具體的審查機制?移民政策是否需要調整?立法機關是否該介入討論並明訂相關標準?而非讓每一次事件都變成政治秀,把移民驅逐升高為「捍衛國格」的戰線,反而加深了對不同立場、不同背景人士的敵意與不信任。
這不只是劉振亞的問題,而是台灣該如何面對「異議言論」與「言論自由底線」的問題。若政府總是用最高尺度解釋最邊緣個案,用情緒回應制度議題,最終受損的,恐怕不是某一位陸配,而是我們對法治社會的信任,以及這個社會本該穩固的民主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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