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Sarah

台灣獄政史上第一遭受刑人脅持典獄長戒護科長等人為人質,提出諸多要求,經過長時間談判破裂,6名受刑人舉槍自盡,留下令人遺憾的結果,這些重刑犯素來作奸犯科,魚肉鄉民,危害社會,即便在監獄中接受法律的制裁仍然做出如此震驚國內外的事件,整個過程宛如電影情節一般令人驚悚,如今他們已經走完人生的旅程,俗話常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即便他們一生作惡多端,少有行善,但是我們卻不能因人廢言,全盤否定他們所有一切的訴求,其中不乏可受公評也值得社會省思之處。

1·陳水扁保外就醫一事,牽動全台灣六萬多受刑人及其家屬心生不滿,到處陳情要求得到同等待遇,或假釋或特赦,是的,在獄中生病者比比皆是,何以獨厚陳水扁?病入膏肓者仍然在送醫之後留住監獄病舍,保外就醫的條件何其嚴苛,唯一的差別是他當過總統,無怪乎受刑人要認為,那就沒有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或君王犯罪與庶民同等這回事。平心而論,陳水扁保外就醫是是政治考量遠大於法律或醫學的考量,但法律淪為替政治服務,受刑人的不滿並非無理,當然這不足以合理化他們挾持人質的理由。

2·再者,提到法官好大這個論點,法律賦予法官權力可以判生判死,判刑期長短,但是法官也是人,他的主觀自由心證,或者有罪推論,很多人的一生或下半生就在其一念之間定奪了,證諸很多恐龍法官的判決,或者很多冤獄故事的被揭發,讓大家不能不同意:大多數的法官是好的,但不全然每個法官都是公正、廉明、無私,很多的憤恨不平就在其中造成了。曾經有一個法官不滿受刑人家屬咆哮法庭,率性的將原本三個月的刑期改變成九年定讞,如此法官又怎能服眾?引起大家熱議的三振法案,一罪一罰,導致刑期加重,這些真的值得大家更深入仔細的探討。

3.受刑人管理制度面的問題有太多可以改進的空間,我們的受刑人和管理員比例過高,人力不足,囚犯暴增,居住空間惡劣,加工的工資微薄到讓他們感覺被剝削,無以度日等等,獄政管理以經到了非改進不可的地步了,更遑論論獄政教化的工作到底是實踐了多少?

囚犯引彈自盡前的告白,用他們殘破不堪的生命,在結束之前的沉重談話,雖然留下遺憾震驚之外,但願帶來更多獄政管理的省思檢討與改進,希望未來不要再有任何遺憾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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