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論/吳鎔任 秘書長】

現在社會的步調緊湊,每個人的生活壓力也愈來愈大,若沒有適當的調適,憂鬱症、燥鬱症等疾病很可能就會找上門,當我們身邊有這樣的家人,不善管理財產時,我們面對財產該怎麼做才好?

張奶奶今年70歲,年輕時與先生努力打拼累積了一些積蓄,目前名下有3間不動產、股票及現金,先生去年突然間心肌梗塞過世,張奶奶也驚覺自己年紀也大了,是應該及早把財產及後事先交代清楚。因為兒子患有憂鬱症多年,情緒經常不穩定,目前沒有工作,張奶奶每月都會給兒子5萬元貼補家用,媳婦與兒子的關係並不是很好,張奶奶擔心萬一自己百年之後,兒子的狀況惡化,媳婦若無法照顧兒子及二個就讀國中的孫子,該如何是好?即使財產都留給兒子,若兒子或媳婦不善管理,這些家產也很快會花完。

很多父母親都會擔心子女不善理財或守財,即使遺產留得多,也不見得可以用得久,若是如此,可以考慮透過信託來安排。張奶奶可以成立一個信託,由張奶奶擔任信託委託人,銀行是受託人,兒子是受益人(享受信託財產利益的人),在每年220萬元贈與的免稅額度內,分年將現金交付受託銀行存放信託帳戶,並且以信託契約約定將來張奶奶百年之後,每月由銀行撥付5萬元的生活費用給兒子使用,當兒子需要醫療或看護費用時,另外再由信託帳戶內累積的錢來幫兒子支付。存款的部分透過信託的安排在適當的時間支付生活費、醫療費、看護費,專款專用照顧兒子。

不動產因為持有20幾年了,如果現在出售需要支付大筆的土地增值稅,留待繼承就免徵土地增值稅,但是留待繼承又要擔憂兒子的管理問題。建議張奶奶可以用遺囑信託來解決這個問題,在張奶奶百年之後,由遺囑執行人將不動產交付信託,再由受託人依遺囑信託所訂定之條件進行管理。利用信託期間的收益(租金)繼續照顧兒子及孫子,待信託結束後再將不動產交付兒子及孫子。這樣一來,張奶奶就不用擔心百年後房子一下子被賣掉,可以真正落實照顧子孫的心意,同時又可以達到節省土地增值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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