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琪拉編譯)
全球搜尋巨擘公司Google最近表示,最高法院關於YouTube推薦引擎的案件中,對該公司的不利判決可能對互聯網產生非預期的負面影響。
YouTube是Google的子公司,而Google正在進行一場高風險的法律保衛戰,爭奪由演算法生成,在YouTube上面對用戶推薦的資訊是否不受《通信禮儀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第230條的保護。
根據現行第230條,像是Google這樣的科技平台可以廣泛的受到保護,不須對平台上的內容,因為審核不妥而被起訴。但是,最高法院最近的判決認為,如果因為科技公司使用人工智慧,對客戶的推薦內容若不需要對內容審核的話,會[威脅到互聯網的核心功能]。
Google表示,像Google和Etsy這樣的網站,都依靠演算法來篩選堆積如山的使用者創建的內容,並推算出每個使用者可能有關的內容。如果原告可以指使網站業者對內容進行分類,或試圖讓用戶對喜歡或分享文章負法律責任,以規避法令,那麼互聯網將演變成一個無秩序的世界和一個訴訟雷區。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Google表示,根據最高法院的看法,網站業者最後只能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做出選擇:
一是故意過度審核其網站,將幾乎所有可能被認為是令人反感的內容洗掉
二是根本不做審核,以避免責任風險。
本案中,Google聲稱其內容演算法向使用者推薦支援ISIS的YouTube視頻,違反了美國反恐法。本案的原告是諾赫米·岡薩雷斯的家人,她在2015年巴黎的一次ISIS襲擊中被殺。而Google堅持,因為自己受到第230條責任保護,該公司不能因推薦這些視頻而被起訴。
但是,Google的看法可能跟政府的想法歧異。拜登政府在上個月的一份法律簡報中認為,第230條的保護範圍不應擴大到演算法的推薦內容。拜登總統長期以來一直呼籲修改第230條,稱科技平臺應該對出現在其網站上的內容承擔更多責任。
但Google法律顧問哈利瑪-德萊恩-普拉多認為,縮小第230條將增加對網路和小企業的訴訟威脅,使互聯網上的言論和經濟活動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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