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小丞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住家遭裝設針孔攝影機一案,查出四名台灣徵信業者受兩名香港籍人士委託,收取三十六萬元報酬進行跟監拍攝,全案依違反個資法起訴並通緝兩名港籍委託人。起訴書一出,沈伯洋隨即高調召開記者會,痛批當初質疑他自導自演、患有「被害妄想」的在野黨民代如今「全數翻車」。部分藍營民代甚至隨之出面致歉,輿論風向彷彿一面倒地宣告沈伯洋大獲全勝。然而,如果我們進行嚴肅的媒體識讀,抽絲剝繭還原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與時間脈絡,就會赫然發現:這場風波裡真正該感到羞恥、真正嚴重「翻車」的,根本不是本於公文監督的民意代表,而是滿口謊言的警政機關、主管治安的內政部,以及偵辦時程充滿政治巧合的檢調單位!

還原整起事件的爭議起點,沈伯洋當初在媒體節目上自爆門口機車被裝針孔偷拍,抄下車牌報警後卻變成「查無結果的死局」。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為了釐清真相,正式發公文要求警政署查明。當時警方白紙黑字給予立法院的回函,清清楚楚載明「未有相關證據可資佐證該車輛涉有不法情事」。在野黨民代依循國家最高治安機關的正式調查回函,質疑當事人是否過度聯想或無中生有,這是代議士監督公權力最基本的職責。如果連警政署正式蓋章發出的調查公文都是一場空、都不能採信,那全台灣還有什麼官方文書值得人民信任?如今案情大逆轉,證明確實有徵信社裝設針孔跟監,這恰恰證明了警方當初的回函不是尸位素餐、敷衍了事,就是查案能力徹底破功。主管警政署的內政部長劉世芳難道不需要為當初警方的草率回覆向社會交代?真正該向大眾鞠躬道歉的,是這套給出錯誤情報、誤導社會輿論的警政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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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 內政部警政署wikimedia)

 

這起案件本身的偵辦時程也極度離奇。攤開整起事件的時間軸:跟監事件發生在二〇二四年年底,沈伯洋隨後自爆並報案,結果這起案件竟然一路拖到了二〇二六年十月、距離台北市長選戰投票僅剩最後倒數時刻,檢方才突然大張旗鼓地「偵結起訴」。我們不禁要嚴肅質疑:這是一起難度極高、牽涉跨國加密通訊的世紀大案嗎?不過就是四名拿了三十六萬元的本地徵信社人員,在台北街頭裝針孔、開車跟監,這在現代充滿監視器與數位足跡的台北市,究竟需要多高深的偵查技術?

一樁調閱沿路監視器、比對車牌與金流就能迅速鎖定的徵信社妨害秘密案件,台灣的檢警調竟然能整整辦了快兩年。這究竟是台灣治安單位的辦案素質已經低落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還是檢調系統心照不宣,刻意在「養案子」?早不起訴、晚不起訴,偏偏選在首都市長選戰進入白熱化、沈伯洋近期因各項政策爭議深陷泥淖的敏感時刻,以極具戲劇張力的方式拋出這份起訴書。這種精準無比的時間點,讓民進黨參選人瞬間撿到槍,得以順理成章地將所有合理的政策檢驗與質疑,全數扣上「中共同路人幫忙粉飾太平」的政治大帽子。

政治操作的精髓,往往就在於利用資訊落差來偷換概念。沈伯洋將這份起訴書當作免死金牌,宣稱質疑他的人都在為中共粉飾太平,卻完全迴避了自身陣營對行政體系失職的縱容。執政黨掌握龐大的警政與司法機器,當初用一句「查無不法」讓外界以為是烏龍,任由爭議發酵;等到選戰最後關頭,再由檢調適時端出起訴書完成政治收割,這一套行雲流水的迴力鏢,打中的不僅是在野黨,更是台灣司法的獨立與公信力。

真正的媒體識讀,絕不是跟著政客口中的「翻車」口號瞎起鬨,而是要看清公權力在其中扮演的荒謬角色。面對一個跟監案要查兩年的低效體系,面對一份可以自我打臉的警政公文,台灣選民該憤怒的是國家機器的無能與被武器化。如果我們容許治安單位查案看顏色、起訴看時程,那麼今天被徵信社跟監的是政治人物,明天任何一個升斗小民的人身安全與隱私,都可能淪為政治算計下被犧牲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