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方剡旨
一步錯、步步錯,對柯文哲如此,對民進黨與司法,亦是如此。
先說阿北。我真的很想問他,難道心裡就沒閃過「如果當初藍白合,我今天會這樣嗎」的念頭?合先敘明,任何人掌握權力了,貪污都罪該萬死。但,我們之前就說過,柯文哲現在的官司,檢方在證據力方面,最薄弱的恰恰就是這部分。所以,這最重之罪反而最不必於此來談。其餘的部分,都跟他政治獻金以及大選時競選經費的金流有關。我們,就從這部分切入。
如果當初是聯合總部,明顯的,大選經費的金流,就不會是問題了。按照目前相對具備證據力的案情來說,阿北就是愛錢的個性,倒是被描繪得挺清楚。我們退一萬步講,如果這就是柯文哲當初的條件之一,國民黨恐怕還會用更為妥適、合法的方法,使之完成心願。那麼,哪來後頭這些狗屁倒灶之事?這,是政治的現實。
小草們,或許全然不願這樣想,且世間沒有早知道。但,這真是給政客們上一堂萬分寶貴的課。成天目中無人、恃才傲物,有157的智商,卻無丁點智慧,在關鍵的時刻,耳根子軟,聽周邊佞臣的話,最後呢?
再說,民進黨。民進黨在做的,根本不是什麼懲治貪污、掃除腐敗。民進黨在幹的,就是羞辱柯文哲、打壓民眾黨!遠的都不必說了,單單證詞清楚、金流明確的鄭文燦案來說就知道,兩者天差地別。無論黨人、黨媒也好,側翼、青鳥也罷,沒人在這上面多說什麼?要押鄭文燦,桃檢還得費盡心力。如果說,作為執政黨、作為政府,其目的就是要肅貪,鄭文燦的案子,才是真正作為宣傳標的的大案才是,檢方辦起來應該順風順水才是。但,莫說宣傳量能不能跟阿北相比,就說整個過程就是控方在跟辯方較勁。
可,柯文哲案不是這樣!其他我們暫且不論,就說坊間所言的鏡股(鏡週刊)與泣股(三立新聞)即可。柯文哲被起訴後,「EXCEL PAY」一事,三立記者馬郁雯竟然可以在臉書上PO文來討公道,說她當時講的都是真的,卻被誣指為假新聞。這,是在自證有罪、是在作證檢方偵查內容就是洩漏了,不是嗎?馬郁雯當初被約談時,說她的消息來源並非出自公務員體系,如今證實她拿到的就是不該被公開的偵查內容,那麼我們可以推估,消息來源就是政黨高層釋放的,這邏輯成立吧?此外,民眾黨有人被傳訊去作證,出來後驚訝的發現,檢方的文書跟鏡股與泣股報導的內容如出一轍。這種待遇,鄭文燦有嗎?
圖片取自:(FB)
再說了,北檢的起訴書,很大一個部分就是在描繪柯文哲的人格,而不是他的犯罪證據。什麼「朕」、「雍正」、誰是「自己人」、誰不是「自己人」、要誰當「小型的劉泰英」,試問這跟案情的關係在哪裡?這,如果不是仰承上意,去針對被告進行政治人格謀殺,那就是在湊字數囉!
民進黨整個過程都在幹這樣的事,手握國家機器,讓黨媒不斷放話。過去卡管案時,也是如此。民進黨這套,讓越來越多的人厭惡、甚至惡心。賴清德即便不是主導人也絕對是要角的拔管案,對於民進黨的傷,他顯然毫不在意。同一套,更加激烈、無底線的用在柯文哲身上,再度重蹈覆徹,這是什麼腦袋能想出來的蠢招?
最後,就要說司法了。
北檢,辦案荒腔走板,全然在迎合黨意的姿態,但凡有眼睛的國民,都不會瞧不清楚。其他的人就不說了,單單謝長廷的看法,北檢承辦檢察官看了不會不寒而慄嗎?謝長廷當然也是個老奸巨猾的政客,但他畢竟是老律師、是法界大佬,連他都說:「任何人把柯文哲的起訢文件讀了後,相信一定對政商的複雜關係印象深刻,而心生反感,『但就法律上的犯罪要件而言,收賄的證據確實薄弱了一點,尤其在押人四月之後,交出如此起訴書,未來發展可以預見必然爭議迭起』,牽動政局變化。」就可見北檢偵辦此案有多掉漆了!
偵查不公開的限制,本來就是針對檢警調的規範,但北檢辦此案,如前所述,偵查不斷公開,內容即時放送,但北檢本身除了發新聞稿練肖話外,沒有任何反制作為。起訴書出來後,還被涉及洩密的記者拿來顯擺,偵查不公開在北檢手上徹底就是個笑話。
再者,北院放人後,北檢就抗告。高院裁定駁回,北院再審以提高保釋金到7,000萬外加電子腳鐐,依舊放人。北院認定「無羈押必要」理由之一,就是被外界稱作「橘子」的許芷瑜雖未到案,然本案證人皆未指出其涉案情節!也就是說,之前被檢方、鏡股與泣股一直列為「關鍵被告」的橘子,在北院看過起訴書後,認為她根本沒那麼重要。北院法官認定檢方無法使之了解被告許芷瑜在此案涉案狀況及架構,其他證人也無提到她的角色分工,所以不能因此認為「橘子」到案前柯文哲就有羈押的必要。
案子辦成這樣,起訴書不及格,只能不斷抗告希望能接押對造,北檢手握司法權力卻拼命在削弱司法威信,這是在搞笑嗎?
整個案子,就是一個自以為聰明的笨蛋,掉進了師心自用的權力者的羅網中,再由願意拋卻尊嚴的司法官去收攏網子。但,這三個角色,都是一步錯、步步錯。而我們卻都得為這樣的錯,去支付極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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