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深柳巷
2024年,臺灣司法再次上演令人錯愕的戲碼。那位殘忍奪去8條無辜生命的縱火犯,在一審被判死刑後,竟然在二審逆轉逃過一死,改判無期徒刑。這樣的結果,不僅讓受害者家屬無法平息心中的傷痛,更讓所有相信正義的人感到憤怒與失望。司法的良知,難道已經隨著這判決煙消雲散了嗎?
8條至親生命,在一場惡意縱火中被殘忍奪走。不僅是一場悲劇,更是對人性肆無忌憚的挑戰。然而,法庭上的判決卻傳遞了另一個可怕的訊息:儘管你的行為令人髮指,只要辯護詞足夠動人,背景故事足夠悲情,你的罪行仍然可以得到「理解」,甚至逃過應得的懲罰。司法是否已經被同情心綁架?那些無辜死去的人難道不值得更多的同情?難道那些在火場中絕望掙扎、在濃煙中窒息的生命,只能用「無期徒刑」這樣的輕描淡寫來收場?這樣的判決,是在告訴我們,只要犯罪者有個「可憐的理由」,殺人就可以換取「免死金牌」。
圖片取自:(FB 民主進步黨)
支持二審改判的理由之一是「罪行應與刑罰成比例」。但這樣的比例在哪裡?8條生命的重量,真的僅僅是讓兇手在牢裡多待幾十年就可以抵消的嗎?這樣的邏輯無疑是在告訴社會,「一命抵一命」的正義觀念已經過時,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模糊不清、充滿矛盾的「矯枉過正」。那些在火海中喪命的家屬,如何面對這個結果?8條生命用殘忍的手法結束,卻換來一個活生生的兇手悠然地在牢裡過日子,這就是臺灣司法想要告訴我們的所謂「公平正義」嗎?法律在審判中的角色,究竟是伸張正義,還是為兇手提供逃避懲罰的機會?若連如此殘忍的罪行都可以逃過死刑,只會讓社會對司法改革的呼聲更加強烈。
中華民國在大法官技巧性的釋憲之下,不死刑,似乎已經成為某些法官與學者的「政治正確」指標。那些抱著「非死不可違憲」理論的辯護者,總是試圖用人道主義的旗幟來掩蓋他們的懦弱與偏見。然而,當司法變成單方面的「保護兇手」,卻對受害者的痛苦漠不關心時,人道還有何意義?如果法律不能給予受害者與其家屬一個交代,那麼這個法律的公信力早晚會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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