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鄭芊芊
蔡英文政府任期尾聲,匆匆推出「打詐四法」草案,
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在任時曾成立跨部會「打詐國家隊」,宣誓向詐騙團夥宣戰,但詐欺案件卻愈打愈多。去年,檢改團體「劍青檢改」直接指出NCC、金管會和數發部是打詐的三大戰犯,認為他們的行政怠惰和源頭管制不力,導致下游檢警疲於奔命,卻難以嚇阻詐騙。
假投資詐欺在全球猖獗,台灣的詐欺犯罪趨勢與世界一致,其他國家早已預警並成立專責單位打擊詐騙。例如,新加坡利用AI機器人配合銀行阻詐,歐盟國家則制定了數位平台管制法令,從源頭擋下詐騙廣告。相比之下,台灣總是迷信「修法治百病」,無論是人頭帳戶氾濫,還是被囚凌虐事件,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先修法來平息民怨,卻不見得有實效。
台灣在面對詐騙問題上,總是慢半拍。這次推出的「打詐四法」中,《科技偵查法》因涉及人權疑慮拖了多年,如今為了打詐才翻身上路。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刑責修再高,如果法官在量刑時過於寬鬆,加上無法抓到幕後主嫌和金主,光是抓捕車手和人頭帳戶,判刑再重也無法真正打擊詐騙集團的氣焰。
圖片取自:(FB 蔡英文 Tsai Ing-wen)
根據內政部的統計數據,去年全台灣發生電信詐騙案件高達8萬件,造成90億元的財產損失,而今年第一季度,詐騙案件數量不減反增,單月詐騙案件數已突破2萬件,顯示打詐效果甚微。此外,刑事局的報告也指出,去年抓捕的詐騙嫌犯中,超過70%只是低階車手和人頭,真正的主謀和金主往往藏身國外,難以追查。
面對這樣的情況,光是修法顯然無法解決問題。詐欺是跨境犯罪,需要兩岸合作才能有效打擊。例如,去年曝光的「柬埔寨案」中,不少詐騙機房藏匿在柬埔寨和緬甸,台灣警方若無法與當地執法部門合作,就難以根除這些犯罪溫床。
數據顯示,其他國家早已意識到詐欺問題的嚴重性並採取措施。例如,英國政府去年成立了專責打擊詐欺的部門,並與金融機構合作設置防詐機制,成功減少了40%的詐騙案件。澳洲則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預測並攔截詐騙交易,有效降低詐騙案件的發生率。
反觀台灣,雖然修法不斷,但往往只是一時之計,缺乏長期有效的打擊策略。打詐不能只靠修法亡羊補牢,更需要建立完善的防範機制和跨境合作。如果政府無法讓人民感受到打詐的實效,只能徒增民怨。
總結來說,蔡政府在任期尾聲急於推動「打詐四法」,雖然是回應民怨的短期措施,但長期來看,僅靠修法並不能真正遏止詐欺犯罪。唯有加強源頭管制、提升偵查技術、促進國際合作,才能真正有效打擊詐騙,讓民眾重拾對政府的信心。蔡政府若不正視這些問題,修再多的法律也只是治標不治本,無法真正解決詐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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