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艾利克
前陣子台中某所高中的學生,使用大聲公向違規擺攤的長者大聲喊話,希望將其勸離,不要違法擺攤影響到其他用路人,而此舉也引發部分民眾不滿,認為這些高中生在欺負年長者,將他們的行為放上網後聲討,這件事也引發兩派論戰。
有人認為高中生與執法人員不同,無權力來驅離攤販,如果對方真的違法或違規,那麼就報警處理,請有公權力的人來執法,不該把自己當作正義使者;另一派人贊同高中生行為,事發地點常有人違規擺攤,也確實影響到其他人,學生們願意站出來捍衛對的事情值得嘉許。高中生受到批評後也前往攤販向當事人道歉,承認當時思慮不周,作法欠妥當。
同時,他們也解釋當時選擇拿大聲公而非報警的原因,不只是捍衛路權,而是認為直接報警的話,警察前來開單,一張罰單的罰金對於擺攤的阿婆來說,也是個不小的數目,如果能用規勸的方式請阿婆離開,阿婆就不用被罰款。但高中生的道歉,也演變成守法的人向違規的人道歉的詭異現象,會有這種現象,主要是台灣許多人將人情味凌駕於法律之上。
圖片取自:(示意圖 wikipedia)
由於擺攤的人是年長的阿婆,先入為主讓人覺得是相對弱勢的族群,因為年紀大了,為了生計出外擺攤才會違法,應給予額外的體諒與包容,然而人情味卻日益變調,大家越來越忽視法律,最後演變成守法的人是錯的,而違法的人因為是弱勢反而沒受到責難。此外,大家主觀認知的弱勢就一定是弱勢嗎?擺攤的人收入高於普通上班族的案例也時有所聞。
雖說法理情、情理法,人情慢慢上升成道德綁架與情緒勒索,有人認為高中生不該向年長者叫喊,只因對方年紀較大,令人疑惑的是身為國民,任何年齡層都該守法,不是因為年紀大就有免除被規勸的權利,如果因違規勸導對方,反而被用年齡來作為反擊的論述,顯然不合乎邏輯與法治社會。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整體的法治與公民素質仍有待提升,因為人情,很多人對於違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人方便被視為理所當然。近來因違規擺攤而與警察衝突的情況也時常發生,有種不給違法擺攤反而是錯的氛圍,所謂人情並非一昧容忍與寬恕,而人情所造成這些積非成是的情況,對社會並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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