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山林棋手 

民進黨籍新竹市立委候選人、陽明交大教授林志潔在1月2日開記者會公布「陽明交大力挺志潔連署」名單,包含近兩百位教授、學生、傑出校友相挺,看似氣勢磅礡但卻引發行政不中立的法律紅線疑慮,對照林志潔還是法學教授則顯得諷刺。

我尊重學者個人的政治立場,但是如果身兼行政職而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範同比公務員,就該依法嚴守行政中立,尤其為人師表,更應切記教育是身教重於言教–遺憾的是,在這份被媒體公開報導的力挺林志潔的領銜連署名單,赫然有陽明交大現任副校長李鎮宜以其學校行政職銜列於其中(附圖紅色箭頭指向處:https://imgur.com/X0dQFwc)。

為什麼上段這樣的情況非常有行政不中立的法律爭議呢?因為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明訂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

圖片取自:(FB 柯建銘

事實上,每逢選舉,教育部 (去年9月22日發函各校之〈臺教人(一)字第1120093448號〉函文)與銓敘部(可參見該部網站之最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https://reurl.cc/97OEWa)均會對各級學校尤其是公立教育機構三令五申,校園應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與《教育基本法》嚴守行政及教育中立,特別強調校內公務人員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公職候選人。
較為淺顯易懂地說,假如某位教授不論是擔任公立學校行政機關的職務比如正副校長、教務長等,還是擔任教學單位的職務比如學院院長、系主任等,在上述該職務上即必須嚴守行政中立,若他真要公開力挺哪位候選人,對外的頭銜顯示僅能顯示他是哪個系所的教授,不能寫他的教務長或院長等行政職銜在競選政治文宣上面。

林志潔身為法律專業學者,對於公布之校內師生力挺名單竟不知如有人用行政職銜連署將導致行政不中立的法律問題,又何嘗不是對法治的藐視?而如今林大教授又要繼續拓展「林志潔陽明交大及校友後援會」規模,吾人要更進一步地提出質問:本次立委選舉確實藍綠白各黨都有一些學者投入參選,但從來沒有一個像林志潔那樣,敢如此把自己的競選組織大喇喇地冠上自身所屬學校名稱並以此為名招攬教職員生及校友力挺自己,試問林教授不覺得這樣可能會嚴重傷及陽明交大作為國立大學的行政及教育中立之形象嗎?

大學,不該是特定候選人的競選總部或後援會,林志潔不該讓政治影響學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