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方剡旨 

中國的網路上,有兩個很有意思的名詞(抑或說是動詞),那就是「恨國黨」跟「給境外勢力遞刀子」。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舉些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譬如說,中國如果有任何個人或民間組織,膽敢以公正、客觀的檢驗數據,挑戰政府定調的貿易敵對事件,且指責政府應以科學結果說服人民,不該動輒用扣帽子的方式去帶風向,那這個組織就是在「給境外勢力遞刀子」。又譬如說,中國如果有任何一個藝人,在該國以清零為導向的疫情封控之下,於微博上感慨「很多孩子都走了」,那此人就是「恨國黨」。如果還不清楚的話,那麼我們可以想想,如果中國某直轄市的市委書記被爆出抄論文洗學歷,但習大大一路力挺,可偏偏有個該市的人大代表直言這種做派非常糟糕,自己無法支持黨中央,那麼此人就是「給境外勢力遞刀子」的「恨國黨」!

任何「給境外勢力遞刀子」的人或者「恨國黨」,基本上就會被中國網路的噴子、戰狗與小粉紅們,在網路的世界裡磨成粉。這種狀況,常常被台灣的社群網站或媒體拿來嘲諷該國網民的無腦。同樣的,我們也常會看到,台灣網友對於中國政府箝制言論的種種嘲諷。中共築起的網路高牆,讓中國自詡的強國,在境外的網路世界裡變成了「牆國」。而其境外的網路當中,許多小粉紅都會為這種箝制做辯解,理由不外乎「確保信息正確」、「維繫社會和諧」、「保障國家安全」等理由。這些理由,同樣也會被其他華文世界的網友嘲笑,直指其不知「民主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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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蔡英文 Tsai Ing-wen

再說了,中國政府向來愛對國民隱瞞重大消息,而一旦紙包不住火時,就會編造一些「至於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的瞎理由。當這種事情發生時,自認可以監督政府的大家,也就會嘲笑專制政體下的此等荒謬。遠的我們就不說了,單單新冠肺炎一事,不就是如此嗎?

好了,如果要說誰是「中共同路人」,那豈非要先看看那樣的人,是不是有上述的「特質」嗎?都說國民黨是中共同路人,甚至是中共在台代理人;但是,國民黨執政時,「做不好大家罵」這個事實,就證明了該黨無法扣反對勢力「恨國黨」或「給境外勢力遞刀子」的帽子。但,我們卻可以看到,民進黨執政時,黨組織、側翼、附隨卻一天到晚這樣幹!舉凡按照民主常規、人民權利去監督政府者,只要跟黨意相悖,就會被扣上「唱衰台灣」(台版「恨國黨」)或「中共同路人」(台版「給境外勢力遞刀子」)的帽子。而此次,蔡政權強推「數位中介法」,這些塔綠班在民進黨治下,表現出與在國民黨執政時全然不同的樣貌。面對國民黨當家,自當時的蔡英文主席起,都高舉民主、人權、言論自由的大旗。但面對民進黨政府,這些旗幟都成了屁!而且,今天還有一大批掛著律師頭銜的法律人,動輒要問反對「數位中介服務法」的人,讀過全部法條了嗎?一直強調,要法院認證,才會有撤銷言論之事。但,關鍵是,該法案的第3條就明文列舉了一堆子的行政機關,都有權力認定人民PO上網的是「不當言論」;而後續的處理,就是網路平台要先註明被行政部門認定為假消息的人民言論是「不當言論」,然後48小時內再由法院裁定。幫幫忙,我講的話,先就被貼上假消息的標籤了,之後就算法院裁定所言非虛,但善於帶風向民進黨只要截那個被行政機關認為是不當言論的圖,再由其中央廚房製圖傳播就好啦!更何況,民主國家,言論既然自由,憑什麼讓行政機關有認定的權力?法院的裁判又怎麼能救濟人民這方面權利的受損?現行按照刑法的相關言論罪責追究,常常就被詬病是「大街上打巴掌、小巷裡去道歉」,何況一旦數位中介法真立法了,打人民巴掌的都是手握大權的行政機關,這些作錯事罵大家的官,哪裡會道歉?

而如果對比一下,大家就會發現,這批無底限地護航「數位中介服務法」的團夥,正是之前蔡政權隱瞞中國飛彈飛越台北上空,卻被日本爆出消息後,一樣強調人家的飛彈是打到「太空」而不是領空,拼了命為中共辯解的同一群人!這批人,如今又為蔡政權在兩岸言論箝制的統一大業,火力全開地辯護。各位,誰是中共同路人,難到還需要多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