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滔滔客

前特偵組說法律價值難敵政治霸凌,法律向政治屈膝到讓人嗚咽,政黨輪替可以修改法律讓貪腐除罪,民進黨早已脫離創黨所捍衛的清廉價值,全黨全面沉淪。

讚嘆全面執政的蔡政府神通廣大到無惡不作,無罪不能除,作奸犯科,可以因人設事,濫用國會多數暴力修惡法。所有委員會、院會、朝野協商通通沒有實質協商討論,只見顢頇鴨霸強行通過粗糙的立法,這些場景對蔡政府主導的國會屢見不鮮,只是這次是為貪腐被判刑的阿扁除罪。

現今法律不知保障的是好人還是壞人,《左傳》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今蔡政府為阿扁一人是「欲脫之罪,何患無辭」。於是過去合議庭以250頁的篇幅論述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的不同,現在民進黨全面推翻,全黨唱和兩者相同,大言不慚的說修這個法正當性絕對充足,因此搬出「歷史共業」、搬出「轉型正義」的一環,讓擔任百萬紅衫軍倒扁總指揮的施明德只能無言以對。

李登輝生前聽到扁為了自清貪腐,抬出歷史共業的說詞,怒不可遏地駁斥,說他任內的國務機要費支用完全依照會計制度辦理。此外馬英九、蔡英文歷任總統沒有人像扁家一樣購買1500萬的SOGO禮券或向民間友人大量搜購發票來核銷國務機要費,稱這是歷史共業完全站不住腳。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說這是轉型正義的一環,曾幾何時民進黨已經墮落沉淪到為貪汙犯除罪化,亂套轉型正義,難道陳水扁已然是正義的化身?別忘了阿扁除了國務機要費,還有龍潭購地案、大華證券及101董座行賄案、南港展館行賄案、龍潭工業區賄款洗錢案、元大併復華金行賄案、還有教唆偽證案,這些已經定讞,被判有期徒刑20年。國務機要費這1億742萬被除罪,扁家被沒收貪汙的6億181萬,難道蔡政府也要逐一的幫扁脫罪,好實踐轉型正義的目標嗎?幫貪腐除罪應該是對轉型正義這個名詞最不堪的玷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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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 蔡英文 Tsai Ing-wen)

國人對扁家貪腐的記憶就是海角七億,這只是一個形容詞,因為扁家在海外幾處免稅天堂的存款,還有美國購置的房產是七億的好幾倍,相關細節美國司法部門都有調查,並且將扁家在美國不法所得拍賣交還台灣的國庫。扁家的貪腐其實是經過全世界最大的國際洗錢防治機構艾格蒙聯盟和美國的司法部門認證的。前陣子,阿扁為了國務機要費召開國際記者會自清,阿扁堅持國務機要費的錢非私用。今日民進黨沆瀣一氣為扁家貪腐除罪,這是台灣的民主之恥,歷史也會記下這個醜陋的一頁。

當初阿扁以「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為由,申請保外就醫,他視法律如無物,數十次違反中監「五不」的規定,逍遙法外,為所欲為。阿扁的身體狀況早已非當初申請保外就醫的危險狀況,卻不肯回到監獄面對司法,醫療團隊繼續以醫療專業來自欺欺人,說阿扁不適合出庭。法務部畏縮怯懦,不敢依法行政,法律碰到扁家就轉彎,政府公權力懦弱退縮到讓人瞧不起。

陳幸妤曾經嗆聲民進黨內誰沒有拿過阿扁的錢,民進黨內一片禁聲。阿扁把貪腐所得當成建國基金的大水庫,雨露均霑的分給黨內同志選舉經費,彼此同流合汙,狼狽為奸,貪腐與修惡法只是一線之隔,為了建立台灣獨立國的目標,萬惡皆可做,彼此都能互相包庇縱容,得到良心的平安,沒有違和之處。

請問蔡政府今後國人以假發票等不實的單據核銷,請領公款,使會計部門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還要被定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