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叢樹林
李恆隆是立委收賄案的關鍵人物,自從今年8月初被羈押以後就轉成汙點證人,他被密集提訊10次,詳細的供出行賄的全部細節,後因身體不佳為由聲請具保停押,北院裁定以1千萬元交保。立委收賄被聲押、被起訴不是新聞,過去牙醫師公會為了推動《口腔健康法》向多位立委行賄,交付幾十萬到幾百萬不等的賄款。另外,中藥商公會為了推動《藥事法》向多位立委行賄,推動立法。當時都是轟動全國的大新聞,檢調大陣仗的搜索、收押、起訴,最後雷聲大雨點小,都不起訴處分。對比事發當初的罪證確鑿,市井小民原本都認為這些立委罪不可赦,應當受到司法的審判,最後卻完全落空,落差很大。
結論就是要定罪立委收賄很困難,從過去的案例可以看到在法庭的攻防,很難將立法修法與收賄之間產生對價關係,立法院又是合議制,與一般公務員的職務的行政權有很大的不同,可以讓被告立委有辯解的空間,更遑論將金錢的收受解釋成為政治獻金或是借款,幾乎變成被告立委的護身符。
這次最大的關鍵就是李恆隆轉為汙點證人,這個汙點證人扮演這個角色到什麼程度,是恰如其分或是有所保留將影響整個收賄案的判決結果。根據媒體報導,李恆隆多年來花費1.6億打點各方人馬,目標是要搶回SOGO的經營權,這次遭曝光向跨黨派立委、助理、還有相關人士打點的金額總計5千多萬,另外的1億元的下落哪裡去了?是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或是還沒有曝光的立委?檢調都追查了嗎?
圖片取自:(Youtube )
根據規定,立法委員在會期中有保護傘,除非經過立法院同意,否則不得逮捕或拘禁。這次所有立院黨團也都做成空前的決議,不徇私、不偏袒自家立委,授權司法機關繼續羈押,檢調其實任重道遠,不應該辜負全民的期待,應本著勿枉勿縱,懲奸除惡的精神,重拾人民對司法的期待。蘇震清是收賄立委當中的首貪,但是他老神在在不認罪,因為前立委蔡煌瑯和蘇嘉全的特助高建智視線向他通風報信,告知調查局在追查收賄案,以至於蘇震清和助理立即換手機,並與李恆隆之間書寫借據自保。蔡煌瑯還自以為義的扯言他在預防犯罪,殊不知他在幫助嫌犯逃避追查,提前湮滅證據。北檢遲遲至今才分案追查洩密,早已錯失先機,讓嫌疑人可以串證、串供,檢調其實失職。
並非所有的檢調都具備高風亮節的操守和職業道德,不肖檢調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扁政府時代的調查局長葉盛茂,當年葉被控隱匿扁家在瑞士帳戶的情資,還有在收到國際反洗錢組織艾格蒙有關扁家人在海外洗錢的重要通報,卻將該情資交給當時的阿扁總統,提醒扁家好好因應,扁案爆發之後,葉盛茂也因此被判刑入獄。
檢調追查洩密,別忘了自律自清,自家人才是最原始的罪魁禍首,如果檢調不洩漏出去,外面的人無從知曉。馬政府時代,檢查總長黃世銘向總統洩漏偵查中的偵辦內容,違反通保法及洩密罪被判刑。檢調人員依法不得向他人洩漏偵辦中的案子,是基本的職場倫理,如果只追查蔡煌瑯和高建智,不追查真正的消息源頭,那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沒有查扣徐永明家中搜查到的310萬元,不深入調查徐永明借款的林佳龍、廖紫岑之間的矛盾。蘇震清打著蘇嘉全的名號去索賄,蘇嘉全的特助向蘇震清洩密,這些蘇嘉全是否知情,檢調不傳訊。檢調雙重辦案的標準,遇到特定人物就轉彎,社會大眾心中有很多的疑問,當檢調自失立場,沒有秉公辦案,賠上的就是司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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