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方剡旨 

有個事情,快一週了,一直很想談,想想卻放著沒說。但,今天又在社群上看到了另一則報導,我想,已經談了很多遍的台灣司法,依舊是應該拿出來好好瞧瞧吧!
新北國三生楊承勳割頸案,10月14日在高等法院民事求償言詞辯論時,楊爸爸、楊媽媽將社會善款中的500萬元捐給兒子的母校清水高中作為清寒獎助學金一事,竟然成為訴訟的爭點。這事情,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兇手郭姓少年的委任律師林月雪在庭上質疑,此舉是「故意減少資產」與轉移資產,並要求法院清查楊家財產,甚至在庭後公開抨擊楊家委任律師李惠暄為「法律人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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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

我一開始看到這個新聞時,真是怒火中燒。但,靜下來想一想,透過過往的報導與公開資訊,我們大概可以知道,這個民事求償案件的結果,對楊家有多麼悲觀。被害人家屬原本的求償總額為2,177萬餘元,在我們這個基本不計懲罰性賠償的法律系統中,這場民事官司一審的結果,就是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的賠償總金額為938萬6,874元,比對折還低!
但,想來就算是這樣的金額,一是兇手郭某跟其乾妹林某現階段都在服刑,二是他們的父母可能也無力支付。也就是說,楊家獲致的,很有可能不過是一張「債權憑證」,且每五年都要去法院換發。若是如此,楊家要討很可能就只能在郭、林二人關出來進入社會有工作後,針對其薪資、收入進行扣押。
因此,在設法降低賠償金額上,林月雪作為被告律師,確實有必要於此著力。但,林月雪的言詞太過激進,甚至是為求結果對過程毫不在意,這就不對了。媒體報導,林月雪在法庭上,不顧原告方早已陳報收入與經濟狀況,當庭向法院聲請深入調查楊家的財產細節。此舉,讓楊爸爸理智斷線,與其發生口角。合議庭法官看不下去,當場提醒林月雪,「這是當事人的案子,不是妳的案子。」想來,法官應該是覺得林月雪過度主觀投入,甚至喧賓奪主了。
等下了庭,她又用重話批判對造律師。但,她的理由也非常奇怪。她認為,原告律師李惠暄只會討好當事人,並強調若楊家人不懂法條,應該要好好教導他們,而非情緒性發言,據此罵李律師是「法律人之恥」。這話,怎麼聽怎麼不對!林月雪認為調查被害者家庭的經濟能力,屬於法定「防禦權」,她可以行使。甚至把楊家的捐款都說成是要隱匿財富,然後還要求法庭把捐款金額計入賠償當中。好,「防禦權」妳可以用,但帽子能隨便戴人頭上嗎?捐款跟賠償間可以互計的法律依據又是什麼?對一個無法從妳委託人造成的喪子之痛中走出的家長,講人家捐款是隱匿財富的法律依據又在哪?林月雪懂法律這沒問題,但顯然沒人好好教導她身為一個法律人之前,得先是個人的道理!
而10月18日,東森新聞在社群上發布了一則報導,標題是「台南凃二姊淚崩吐最怕的事…憂二審死刑逆轉:他沒有悔意」,這其實是兩年前就出來的新聞影片。裡頭的案子,是2022年8月22日,台南市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在追查機車竊盜案時,遭到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持刀攻擊,兩人分別中刀不幸殉職。這個案子的二審,在今年九月中完成言詞辯論,目前定於2026年12月18日上午9時30分正式宣判。影片中的凃二姊,就是殉職警員凃明誠的姊姊。
影片會再被放出來,也許就是因為年底二審就要判了。相較於兩年前,現在整個司法系統的氛圍,她的擔心難道不是所有受害人家屬的惡夢嗎?新北地院法官造法,逕自設下了殺三人才判死的基準線,司法院對此的回答就是不服去上訴,被害人的家屬對正義,還有什麼盼頭?
從這兩個案子中,我們真是可以看見我國的司法系統,在加害人利益上的用心,遠遠高於對被害人與其家屬的照顧。而法律人呢?從林月雪的行為,我們就可以看到,許多法律人在意的只有法律,人這個字,被拋到九霄雲外!各位可以去看看影片的開頭,凃二姊說的:「因為他(兇手)還活著,他有人權,然後他們兩個(兩位殉職警員)死了,所以就不用在意啊!」這話,何其痛心卻又無比真實地道出了這個社會,在一個執政黨不願讓死刑存廢直面民意,一直偷雞摸狗去惡搞之下,被害人家屬與社會大眾的憤慨!
我們的法律,太在意加害人了,天平傾斜到讓社會憤怒。這個影片再度出來,下頭的留言,各位真可以去看看。我一再說,除了讓這個政黨下來之外,我們是無法翻轉現在這個司法了。1128,馬上就要到了。地方大選,就先用選票讓我們為扳回失衡的司法天平,邁出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