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Joshua 教授
簡報1
今年十一月廿九日地方九合一選舉結束後社會關注的焦點自然轉到2016年總統與立委的選舉,這個題目隨着中選會代主委劉義周最近來立法院備詢而被熱烈討論;根據媒體報導,似乎藍綠立委都持正面態度,但中選會表示需要多一點時間辦公聽會,廣徵民意後再正式召開中選會議,於明年三月前決定。

其實就合併選舉的優點可概述如下:
1、節省經費:總統選舉12億多,立委選舉14億多,合併選舉可替國庫節省5億多。

2、提高投票率:上次2012年立委與總統選舉同時舉行,立委的投票率由58.5%提高至74%,增加300萬左右的選票,提高投票率對民主的實施非常重要。

3、減少社會過度動員,減少社會撕裂,給人民修身養性的機會:每到選舉特別是靠近投票日前的前幾週,社會都過度動員也因而產生裂痕,試想如果不合併,立委選完再三個月左右又要選總統,等於那三四個月社會又再度動員甚或撕裂,而合併最主要的缺點則在於,現行的憲法增修條款訂有立法委員可倒閣的機制,但如果倒閣成功,閣揆可建請總統解散國會,而一旦國會被解散,則需在短時內改選立法委員,因此讓總統與立委的選舉在同一天舉行在制度上是沒有意義的。

再者,根據憲法立法委員在二月一日宣誓就職,而總統則是5月20日,如果選出的新總統與舊總統屬不同政黨,會有四個月左右的尷尬期。

其實,倒閣之事幾乎都不可能成功,因為我國不是內閣制,立委們選的那麼辛苦,不會輕易冒着縮短自己任期的風險去真正倒閣(過去幾次都是倒假的);而長達四個月的尷尬期也因台灣民主發展成熟度高,這期間也有若干法規來制約舊總統的行為,例如這期間不得有重大人事、重大政策的宣佈等。

總之,2016年的總統與立委選舉應合併舉行才符合社會最大的期待,所有合併與否的利弊得失在上次2012的選舉中社會各界已經有諸多的討論,並因此做成決議才會有上次的合併選舉,道理其實簡單易懂,目前看不出有任何足以推翻上次決議的正當理由,相信中選會會盡快做出明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