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這幾天,陳冠希與Nike發生合約糾紛。Nike正式在加州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控訴陳冠希涉嫌違反雙方合作協議,訴求金額為高達美金12.6萬多元。
據了解,雙方是長達20多年的合作夥伴,但2023年合約結束,只是陳冠希與Nike結束合作後不到一年,便宣布轉向另個運動品牌adidas Originals,並推出全新聯名鞋款。此舉動徹底惹毛Nike,指稱陳違反合約,不過並未具體違約細節。許多人都認為,這跟Nike新任執行長的風格有關。
許多品牌都會找名人代言,不僅有助於品牌形象、銷售推動、增加媒體曝光,也迅速擴增市場。像是過去Nike 與 Michael Jordan 合作,推出 Air Jordan 系列,讓產品名稱與代言人形象被高度綁定,成為Nike長期的品牌資產,歷久不衰。但是,找名人代言事前的合約擬定是一門很大的學問。
代言人與品牌之間的合約糾紛也不少,最常聚焦在雙方履行合約問題、肖像如何使用、道德條款與商業利益分配等糾紛。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像是雞排妹與醫美診所的代言糾紛。2012年雞排妹鄭家純與高雄元和美診所合作,雙方簽訂合約,診所提供體態抽脂手術,換取免費代言。但多年後,元和雅官網至今仍刊登雞排妹分享整型故事。雞排妹成名後,因為不滿診所廣告仍放著自己的舊照,便於2020年提告請求解約,另以肖像權遭侵犯,向診所求償150萬元。
另外,2022年美國美式足球小奧德爾貝克漢姆(Odell Beckham Jr.)也因為與Nike的代言合約糾紛對Nike也提起訴訟,指控Nike故意壓低其代言產品的銷量,以避免達到足以觸發其與耐吉代言合約自動續約的銷售目標,另外他也指控Nike沒有繼續支付其合約規定的金額,扣留了他超過200萬美元的欠款。
另外,品牌找名人加持,就是希望名人的正面聲望能帶動品牌的銷售量,希望名人能為其產品加分,但不是扣分,因此常常在合約中附加道德條款(Morals Clause),如果名人的行徑有損品牌形象,雙方可能在合約中約定,讓品牌可能保有片面解約權,甚至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像是韓國女星徐睿知因為學歷造假、校園霸凌等醜聞,被多個廠商要求解約,甚至必須給付高額的賠償金額。
陳冠希與Nike的代言合約糾紛,雙方都未公開內容,因此外界不得而知。然而,這只是為品牌代言糾紛的新聞又添一筆。品牌代言合約如何擬定、細節為何,是一門大學問。訂得好,雙方的形象都互相加持、互相加分。訂得不好,拖累彼此時間,都是兩敗俱傷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