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魏孫鴻 由mailer_diablo – Self-taken (Unmodified),創用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上個禮拜,「讓座」又成了網路上的大風波。這,道道地地是台灣喜歡把好事變成壞事的例子。

讓座,在台灣的大眾運輸系統中,是一個非常有溫度與情感的人際互動;尤其在大眾運輸發達的大台北都會區,把位子禮讓給「有需要」的人,是許多人自然而然的乘車習慣。但讓座這件事,麻煩的就是去分辨誰有需要?習慣上的「老、弱、婦、孺」,某些需求確實一望可知,但未必每個人眼中當下的定義,就等同我們想要禮讓者的真實需求。譬如說,有些銀髮長輩,老當益壯,壓根不想「被讓位」,以致於禮讓者跟被禮讓者間相互僵持,周遭也沒人敢把屁股落座,擁擠的車廂中,就這樣空蕩蕩的一個普通座位,實在也是詭異。又譬如說,我就曾在捷運上讓過一位上衣腹部明顯隆起的女士,想當然耳,我認定了她是一位準媽媽,但誰知道,她怎麼就是不肯座,旁邊的人也開口說:「妳懷孕了,坐著安全。」來勸她,但她就是脹紅著臉一直搖頭。到最後,才恨恨吐了一句話:「我沒有懷孕啦!」這下大家都尷尬了;我可沒扯皮,這是當年還沒有好孕貼紙時,真實發真在我自己身上的糗事。

我想,後來捷運公司推出相關的貼紙,讓有需求的人去標示出來,那真是盡了力要解決這供需之間的隔閡。但,這事兒會演變到三不五時就有「正義魔人」搞出這麼一攤莫明其妙來,顯然也正是因為需求未必都能用貼紙來表明、也未必能立即被分辨。

以這次風波中的兩個孩子來說,無論她們個人的生理狀態是疲倦、疼痛或其他對於自身而言就是需要這個位子的狀況,既然不是坐在博愛坐上,我還真不理解為什麼一定要讓給別人座?我們自己不需要座位時,未必同一個時空裡的坐在位子上的人都不需要。既然人人都付了車資,又不是坐在具有特定優先順序的位子上,那麼在我們的讓座文化中,理當先尊重他人擁有座位的權力吧!再說,一旦需求不是外顯可見時,我們又怎能判斷在我們目光中屬於「正常」者沒有非坐下不可的理由?這樣的隱性需求者,又為何不能使用博愛座呢?

況且,大辣辣地拍照,連對方的樣貌、學號都沒遮蓋就放在臉書上,這應該已經涉及違反個資法了吧?且用詞不雅的指責,又豈無公然侮辱之嫌?如果正義要用違法的行為去表彰,那正義的價值顯然會被大打折扣。更進一步說,這樣的作為,讓車廂原本安詳、平和,充滿人道關懷的讓座一舉,成了要躲避「肉搜」、避免「糾察」才勉強行之的不甘願,這種充滿「害怕」與「怨恨」的讓座還有多大的意義?

我記得,孩子還沒上小學前,有一次我們搭火車出門去。事前買了票,搭得是自強號,乘車距離也不是很遠。上了車,我們跟兒子的位子上有位老太太,她老人家帶了一堆東西;一看到我們,她就知道自己佔了別人的位子,要走了。可那天這班車頂滿的,她年紀很大了,我認為其體況應該也不屬於「勇健」的狀態,於是就請她坐著,然後要兒子坐在老人家旁邊,我自己站著就好。沒想到,兒子非常不願意,不斷地吵鬧,弄得老太太很不好意思、頻頻要離開,我也氣個半死,心想這孩子怎麼那麼不懂事!最後,只好讓他「讓座」,去跟媽媽、妹妹擠一擠,我陪著老太太坐。事後,我把這件事跟兒子的幼稚園老師討論,老師提出了一個我從沒想過的觀點,那就是「當下兒子也是一個座位的需求者」。老師的意思就是,對於孩子而言,他就是要跟父母一起坐才有安全感,旁邊人的狀況如何,不是他的考量,這個需求沒被滿足,他自然無法安坐於斯。那還好當天我們還有個備案,否則定然會因為忽略了這個我所不知道的需求,讓旅途倍增困擾。

從那次之後,我就更能告訴自己,要讓座就自己身體力行,不必去評斷任何坐在位子上的人。不需要將自己的標準任意加諸在他人身上,那不但毫無意義,且未必公平、更不是正義。我當然希望不要因為幾次「正義魔人」來攪局,就讓「讓座」這個文化消失在我們大眾運輸系統中,但讓還是不讓,就讓每個人自己做出選擇,而消除旁人那些不必要的激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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