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騎鯨人
行政院長卓榮泰最近替自己的「不副署」找到了一個相當熱血的角色:守門員。
他說自己像《少林足球》裡的守門員,一顆又一顆球朝他飛來,他只好奮勇把關。畫面確實悲壯,差一點就該有人替行政院長準備球衣、護膝,再請周星馳來配樂。
只是問題來了。
守門員的工作,是守住球門;不是比賽打到一半,發現對方射得太準,就把球門扛到觀眾席去。
這正是「不副署」最大的荒謬。
立法院依法通過法律,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憲法並不是叫行政院回家哭,也沒有要求院長含淚吞下去。憲法早就準備了一條堂堂正正的大路:覆議。
行政院不服,可以請立法院再議一次。
而且不是偷偷摸摸,是光明正大地再來一次。
問題在於,憲法增修條文後面還寫了一句很不體貼執政者的話:如果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仍然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圖片取自:(wikipedia)
這四個字——「應即接受」——大概是整本憲法裡最不懂察言觀色的四個字。
它沒有寫「應即接受,除非院長心情不好」;沒有寫「應即接受,但行政院認為自己比較懂憲法者例外」;更沒有附上一條:「若覆議仍輸,可以把鋼筆收起來,宣布本局不算。」
可是現在的政治魔術似乎愈來愈精彩。
國會表決一次,不夠。
覆議再表決一次,也不夠。
只要行政院長最後說:「我不副署。」
啪!
前面所有民主程序,突然像餐廳刷卡失敗一樣,螢幕跳出四個字:「交易取消。」
如此一來,我們恐怕得重新認識臺灣的立法制度。
以前我們以為法律是立法院表決通過的;現在才知道,立法院可能只是負責把考卷寫完,最後還得送到行政院長辦公桌,由院長拿紅筆批一句:「本人不同意,本題零分。」
卓榮泰更進一步解釋,總統沒有否決權,因此碰到他認為違憲、破壞財政紀律、危害國家安全的法律,行政院長就必須透過不副署來「輔助」。
這句話非常值得收藏。
因為它的邏輯十分神奇:憲法沒有給總統否決權,所以行政院長有必要幫忙生出一個。
缺少一項權力,通常應該理解成「憲法沒有賦予這項權力」;但現在卻被理解成:「正因為憲法沒有,所以我們更需要自己補上。」
如果這套憲法解釋方法成立,臺灣從此可以省下修憲的麻煩。
缺什麼權力,不必修憲,自己體會。
沒有否決權?體會一個。
沒有解散國會權?再研究一下。
沒有終身任期?也許哪一天可以從「國家穩定」四個字裡悟出來。
憲法如果可以這樣讀,它就不再是國家的最高規範,如果「不副署」最後演變成行政院長自己的第二張否決票,那麼真正需要被守住的,恐怕已經不是行政院的大門。
而是憲法的球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