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草根影響力新視野╱記者林旻柔】

當阿里巴巴的支付寶爲其賺進無數的商機時,台灣的第三方支付專法卻還在立院審查階段。不過,令台灣的電商業者高興的是,銀行公會及民間業者,已起身而行,前往大陸取經,預備迎接未來第三方支付專法通過後的龐大商機。

銀行公會理事長、同時也是台灣金控董事長李紀珠於本週帶領業界訪問團前往大陸,與電商、金融先進龍頭包括阿里巴巴、騰訊、百度等公司交流,包括騰訊總裁馬化騰、百度總裁李彥宏等都將與台灣業者會面,並可能與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雲,及蔡崇信進行交流。此外,還有大陸電子金融業龍頭平安集團總裁馬明哲,也在此次的會談行程中;根據媒體報導,馬明哲已允諾親自進行簡報、及意見交流。

銀行公會此次的行程,除了拜會電商、金融龍頭業者外,也將和大陸的銀行公會─中國銀行業協會進行座談,是為兩岸銀行公會首度正式交流。而台灣的業者方面,包括永豐銀行、華南金、國泰金等高階主管,加上金管會與央行相關業務人員,此行至少有超過30名金融圈高層,可說是兩岸金融開放以來,首度以電子商務為主軸的大規模交流。

台灣的第三方支付專法,目前已準備進入立法院審查階段,雖然時間已有延宕,但網路業、金控及電信業仍看好後續龐大的商機,特別是與中國第三方支付的跨境合作,業者無不積極預備第三方支付專法通過後的千億商機,例如PChome集團的「PChomePay支付連」、歐買尬有「歐付寶」、智冠推「智付寶」,中信銀的第三方支付平台pockii、玉山銀行的E.SUN PAY等服務;其他如藍新科技、Yahoo輕鬆付等,各家業者積極搶攻此塊電商大餅。

目前正於立法院審查中的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將開放「無實質交易資金移轉(P2P)、線上到線下交易(O2O)及跨境支付業務」,其中要求境外機構必須先在台申請成立電子支付機構,才能在台灣經營第三方業務,且公司資本額最低3億元。而行政院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共計6章57條條文,開放業者可經營項目包括O2O、P2P交易,在電子支付帳戶中,即使沒有實質交易也可轉帳,例如爸媽可自帳戶中移轉資金給子女。此外,電子支付帳戶儲值上限為等值3萬台幣(可儲值外幣),未來會透過子法加設P2P每天、每月及每年移轉次數上限。

第三方支付專法即將通過,相信很多電商業者都引頸期盼,消費者也樂見其成。但其中仍有些缺憾,例如主管機關為金管會而非經濟部,金管會的角色在於管制,而經濟部的角色則為推動,對於正在發展中的經濟業務來說,實應鼓勵多於管制。另一方面,專法未開放給電商業者直接儲值的權力,必須透過銀行,實屬多餘與不公,雖說爲了防範金融弊端,但適度的開放應更有利於市場與經濟,未來立院若要修法,可納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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