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台大幾年前開始積極捍衛自己的商標權,對於坊間市面上只要是盜用「台大」兩字的,都被台大告上法院。除了台大補習班被告以外,日前,新北市永和區一間集合式住宅建案,因為取名為「漢寶臺大苑」。也被台大控告侵害著名商標「臺大」兩字。台大認為建案擅自冠名,會讓消費者誤以為該建案與台大有授權、聯名或合作關係,損害商標信譽。即便建設公司抗辯該名稱只是為了說明周邊生活機能(離台大近),屬於誠實使用的商業習慣。而且,認為消費大眾應認為台大是教育機構不蓋房子,能辨識是漢寶集團蓋的,不會產生誤認。

然而,法院還是認為廣告看板上「漢寶」字很小、「臺大苑」字很大,足以讓民眾產生混淆。最後法院認定「台大」商標對賣房的貢獻度約為 3%,建商應賠償 223 萬餘元。

事實上,台大兩字已經在建築類進行商標註冊,即便沒有,但台大已經是智財局認證的著名商標,也就是有了全台灣人民都週知的知名度,具有跨界的保護力。任何行業與領域,都不可侵害「台大」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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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wikipedia

畢竟,台大名聲響亮,最怕未經同意的攀附援引。只要他人使用的名稱可能讓民眾誤以為「這跟台大有關」,因而買單。就算該行業台大沒註冊,也可能違法。再加上避免誤用,減損價值,如果街上出現的是「台大檳榔攤」、「台大洗車場」,甚至「台大汽車旅館」。恐怕也會讓台大這個第一學府的形象變得廉價或模糊。

與此類似的案子。新北市新店區有一間蓋在水源快速道路路口處的建案名為「敦南仰望」,即便從建案往前看看不到敦化南路,建案位置也不在敦化南路上面,但取「敦南仰望」這名稱在商標法上是說得過去的。

原因在於「敦南」兩字並非商標,地名原則上不能被私人註冊為商標來排除他人使用,因此沒有侵害到誰的商標。比較有疑義的,是敦南仰望是否會讓消費者誤認為建案就在敦化南路上面。不過既然建案名稱多了「仰望」兩字,意思是就是住在這裡看得到敦化南路商圈,或是距離敦化南路商圈不遠,除非廣告文案聲稱建案位居「敦南商圈,黃金地段」,否則也沒有不實廣告之虞。

只是奉勸消費者,買房間應該要實際走一遍,從建案基地步行到該指標路段,確認「生活圈」的含金量是否如建商所宣稱,千萬不要被建案名稱給誤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