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最近台中有一起兒女盜領父親遺產的事件。一位老父親在過世後的隔天,父親的一名子女立刻在老父親的銀行戶頭內領取了百萬元遺產。事後其他子女起訴,怒告這名獨自盜領遺產的逆子。該趙姓男子涉嫌在父親過世後,偽造父親印章與取款憑證,提領銀行帳戶內100萬元存款,導致其他3位繼承人權益受損。最後法院判決趙男犯行使偽造文書罪,判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

根據我國民法,繼承人死亡,在遺產尚未分割前,遺產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全體遺產若要處分,必須得到全體繼承人同意。因為擅自盜領遺產事件太頻繁,現在銀行實務上通常會要求「全體合法繼承人」同意或參與,尤其當該戶款項未經分割時,避免單一繼承人先行領取。

過去曾經有繼承人死亡後隔天,繼承人就持有被繼承人的金融卡,自銀行ATM內領取現鈔的行徑。無論該筆金錢的目的何處(可能是為了處理被繼承人喪葬費用或為了繳納遺產稅,但該行為已經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遺產,不僅詐欺銀行、也侵占了其他被繼承人的遺產,最後檢察官也依詐欺罪起訴並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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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層出不窮的遺產與分產糾紛告訴我們,長輩生病或年邁時,為了後代子女的權益,提早做好財產規劃(例如:遺囑、立契、說明分配)是很重要的。遺產越多,繼承人間的糾紛也越多。像是王永慶遺產爭奪案,即便已經做好十足的規劃,但子女間為了龐大的家產,鬥長達約13年,直到最後才透過和解結束。 

甚至也有被繼承人已經預立遺囑,甚至以公證方式進行,但仍無法免除繼承人對於遺產分配的不滿。台南最近發生一起高達3億2200多萬元的遺產爭奪風波,一位大地主生前立公證遺囑寫明「大部分財產由2名兒子分別繼承」,4位女兒卻只分到3萬1,因此衍生糾紛,女兒認為遺囑分配侵害特留分,至於實際應如何分配,是法院決定還是當事人決定,最後還變成「一二審大鬥法」

無論如何,繼承前應讓所有繼承人知情、共識達成,避免某人先行領取使其他人感受被排除。當然,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家庭成員如何多溝通、多理解,避免「財產」成為破壞親情的導火線,是長輩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