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騎鯨人
毒駕不是一時恍神,也不是運氣不好,更不是肇事者事後一句「我不知道會這樣」就能洗白的偶發災難。它是吸毒、販毒、交通執法、司法量刑、戒治系統與社會預防長期鬆動之後,終於滾到馬路中央的一顆炸彈。只是這顆炸彈不會挑日子,可能在清晨菜市場旁爆炸,也可能在孩子放學的斑馬線前爆炸;它炸開的不是新聞標題,而是一個家庭的晚餐桌、一張永遠空下來的椅子。
行政院已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方向是全面加重毒駕罰責:毒駕刑期提高,毒駕致重傷、致死加重處罰,十年內再犯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這當然值得肯定,畢竟政府總算把腳從煞車踏板移到油門上;但老實說,人民真正不安的地方正在於:為什麼總要等到案件一件接一件,才看見行政機器露出「我剛剛其實有在聽」的表情?我這種連倒垃圾都會錯過垃圾車的人,尚且知道臭味會累積;國家面對毒駕,怎能老是在悲劇堆高以後才開始聞到味道?
刑罰必須加重,這一點沒有太大疑義。毒駕者不是單純把自己生命拿去賭,而是拿無辜用路人的生命當籌碼。酒駕已讓社會付出太多代價,毒駕又加上新興毒品、電子煙偽裝、網路交易與物流配送的複雜外衣,危害更像一尾滑不溜手的泥鰍,鑽進制度縫裡還回頭吐泡泡。若刑度太輕、再犯成本太低、車輛沒收與駕照管理不夠堅決,法律就會變成「請勿亂丟生命」的告示牌,看起來莊嚴,實際上風吹就歪。
圖片取自:(中華民國法務部)
但只把刑罰加重,仍然不夠。毒駕防制不能只是法院最後一槌,而要從海關、警政、檢調、衛福、教育、數位平台到地方政府形成一條完整鏈。新興毒品不是騎著白馬從國境線大搖大擺進來,它常被包裝成煙彈、糖果、娛樂、潮流,甚至披著「紓壓」的外套混進年輕人的社群。政府若只在肇事後嚴辦,而沒有在源頭追金流、斷物流、查平台、堵廣告、破製造與販賣網絡,那就像看到廚房失火,只忙著擦客廳煙灰,還自豪地說抹布很新。
戒治也不能被當成刑罰的附屬品。吸毒者需要負責,這是法律底線;但若戒治資源不足、社區追蹤鬆散、家庭支持斷裂,許多人出來後又被同一張黑網撈回去,下一次方向盤握在誰手裡,誰也不知道。政府必須把高風險用藥者、毒品前科者、再犯毒駕者建立更精準的監督與輔導機制,該隔離的隔離,該治療的治療,該追蹤的追蹤。社會安全網不是掛在簡報上的彩色蜘蛛網,而是要真的能接住人,並且擋住他去撞別人。
更重要的是行政魄力。今天的毒駕問題,不缺口號,缺的是跨部會不互相推椅子的執行力。警察要有即時篩檢工具與足夠人力,檢方要有快速偵辦與羈押判斷,法院量刑要呈現公共安全價值,地方政府要管理熱點場所,中央要統合資料與預算。每個機關都說自己「依法辦理」,人民聽久了會懷疑,法律是不是被辦理到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