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夏一新評論
2019年4月,參加民進黨總統初選的賴清德曾對司法改革提出鮮明主張。他說,貪贓枉法的司法人員及「恐龍法官」一定要淘汰,如果這兩類司法人員能夠淘汰,「司法改革就成功一半」。他更提出「獎優汰劣」,認為判決離民眾生活很遠、讓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的法官,就應該淘汰。
七年過去,賴清德已經當上總統。當年那把「獎優汰劣」的尺,如今也到了接受檢驗的時候。
昔日喊獎優汰劣 今日如何衡量?
賴清德當年不只批評「恐龍法官」,還以自己的醫師背景為例,認為醫界曾經歷自我改革,建立倫理制度,司法界也應自我要求、符合人民期待。他並承諾,如果當選總統,司法改革將是執政重點,讓司法成為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
今年6月,賴清德提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侯廷昌出任監察委員,再度引起司法議題討論。侯廷昌曾參與台南湯姆熊男童割喉事件、台南地院駕車撞死妻子與律師案,以及新竹輪胎行縱火8死案等重大刑案,相關案件最後均判處無期徒刑,也使他被部分輿論貼上「廢死法官」標籤。
判決爭議與法官違法失職不能畫上等號。法界人士指出,相關案件各有自首、責任能力及法定減刑等法律問題,不能因為沒有判處死刑,就直接推論承審法官主張廢死。侯廷昌接受立法院審查時,也公開表示自己並非廢死倡議者。
問題因此不是直接把侯廷昌稱為「恐龍法官」,而是賴清德既然曾經把「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列為司法改革的重要標準,如今提名受到高度社會爭議的司法官擔任監察委員,自然應該說明其人事標準。
圖片取自:( 示意圖123RF )
法務部眼中的人才 檢評會眼中的程序違失
另一個更具體的案例,是曾偵辦京華城案的林俊言。2025年,林俊言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升任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由於京華城案受到高度政治與社會關注,這項人事案隨即在立法院遭到質疑。法務部長鄭銘謙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林俊言經過檢察官票選及檢審會推薦,他依法定程序圈選,並公開肯定林俊言的專業與學養。
然而到了2026年2月,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公布林俊言偵辦京華城案期間的評鑑結果。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原本提出4項個案評鑑指控,包括偵訊時間過長、談論與案件無關事項、未通知辯護律師即單獨會面,以及疑似洩漏偵查資料。檢評會審查後認為,這4項具體評鑑請求均不成立。
但事情並未到此結束。檢評會另外認定,林俊言曾在醫院與住院中的沈慶京進行長達2小時的非正式談話,過程未錄音錄影;另一次以「視察」名義前往醫院時,不必要地談及案件內容;在北檢偵查庭開庭前,也曾單獨接觸沈慶京而未通知辯護律師。
檢評會因此認定,林俊言部分程序行為未盡《檢察官倫理規範》所要求的「勤慎執行職務」義務,已「逾越檢察官應遵守的程序分際」。雖然尚未達到懲戒或懲處程度,仍依《法官法》移送新北地檢署進行職務監督。
「獎優汰劣」的標準究竟在哪裡?
必須說清楚時間順序。林俊言是在2025年升任主任檢察官,檢評會則到2026年2月才作成上述決議,因此不能倒果為因,指控法務部明知已有違失認定仍予升遷。但檢評會正式留下的紀錄,同樣不能視而不見。
一邊是法務部長在立法院公開肯定其專業與學養;另一邊則是檢評會認定其部分偵查行為逾越程序分際。林俊言究竟是不是優秀司法人才,不應由政治立場決定,而應回到司法體系自己的專業與倫理標準。
侯廷昌與林俊言的情況並不相同。前者涉及法官裁判及總統提名監察委員,後者涉及檢察官偵查程序與法務部人事體系。但兩件事都讓賴清德2019年的承諾重新浮上檯面。
當年賴清德說,司法改革要「獎優汰劣」,並以人民是否因此失去司法信心作為重要判準。七年後,真正需要回答的已不是一句「淘汰恐龍法官」的政治口號,而是這套標準在執政後究竟如何落實。
司法不應迎合民意判案,但司法官的人事、升遷與監督必須有一套經得起檢驗的標準。否則,「獎優汰劣」四個字說得再響亮,也很難成為人民相信司法的理由。
作者為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教育部部定副教授,精神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