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BabyHome編輯 編輯:武美齡

政府近期發放急難救助金給受疫情影響的民眾,許多人不知其實教育部也設有「急難慰問金」,學生及幼兒若住院並符合相關規定,可請領最低5千、最高2萬元的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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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運用學產基金,提供學生及幼兒急難慰問金,只要符合規定就能請領。以108年度為例,審核通過案件數超過8千件,且慰問金發放超過1億6千萬元。

適用對象

各級學校(包括進修學校)在學學生及幼兒園幼兒,但不包括就讀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空中進修學院與空中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或年齡滿25歲之學生。

慰問金核給條件及金額

1.因傷病住院七日以上或發生意外死亡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但其原因事實係可歸責於學生之故意違法行為,而該學生年齡在18歲以上者,不予核給。

2.遭受父母或監護人虐待、遺棄或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致無法生活於家庭,並經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委託親屬收容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

3.父母或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A.失蹤達六個月以上、入獄服刑或非自願離職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
B.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
C.因特殊災害受傷並住院未滿七日者,核給新臺幣五千元;住院達七日以上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
D.死亡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

排富條款

前項學生或幼兒之家庭總收入,依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不動產價值合計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不予核給。

申請方式

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所屬學校或幼兒園提出申請。

申請檢附資料

1.申請書正本
2.在學證明
3.全家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4.父、母(或監護人)、學生共 3 人最近 1 年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正本
5.申請項目證明文件

慰問金致送方式

專人致送或由所屬學校或幼兒園轉送。

Q:學生或幼兒園幼兒住院未滿7天可否申請?

學生或幼兒園幼兒住院需7日(含)以上者才可申請。此外,此處所稱住院「7日(含)以上」,需為「連續」住院。

Q:父母或監護人因傷病住院者可否申請?

申請父母一方或監護人住院者,必須因特殊災害受傷才得以申請。此處「特殊災害」定義為「天然災害」(如風、水、震、火災等);一般車禍或職災等人為因素不列入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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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急難慰問金教育部也有!孩子住院符合規定發1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