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媽媽經編輯部

10年前台北市發生一起狼師騷擾女學生的案件,當時當班長的受害女學生,常被時任班導的林姓男子以自習、整理化學用品為由要求獨處,然後藉機猥褻女學生,多次揉捏她胸部,甚至吸吮乳頭。不僅如此,林男從2011年1月19日起,就以約打羽毛球為由或趁女學生自習時,擁抱、親吻女學生,甚至還用下體頂住她示意性交。到了2011年6月畢業當天,林男又以檢查教室環境清潔為由,在教室內猥褻女學生。女學生因接連被欺負,曾蜷縮雙腳哭泣。

同年9月,班上同學在臉書上邀約大家返校看老師,女學生回覆:「才不要去看那個變態」,同學不解地回:「老師對妳那麼好,怎麼可以這樣」。女學生母親見其臉書留言,詢問發生何事,她才終於把被班導猥褻長達6個月的事情說出來。後警方受理報案,林男否認所有指控,指兩人相處地點都有人出入,也有女同學證述,女學生與班導很親近,會替他準備午餐、送禮物等。

高院更三審認為,從證據顯示林姓導師和女學生逾越師生分際,班導師負責授課、管理、輔導、照護學生生活,林卻利用這個關係罔顧師生倫常,7次犯行應依法論科。因案子超過8年未能確定,延滯責任又不在林男身上,高院更三審雖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刑責,但再依速審法和未遂犯兩種事由減刑,判林男5年6月徒刑。

狼師出沒時有所聞,校園安全令人擔憂

狼師事件不只這一樁!桃園市某國中體育班的教練曾在帶學生參賽時,把女學生叫進房間猥褻、性侵,女學生因擔心無法出賽及影響成績,雖然害怕卻不敢拒絕;台南市某國中的社團老師,也多此傳LINE給女學生,要求視訊脫衣讓他手淫,該校校長、主任知情卻延遲通報;新北市一名李姓導師注意到有女學生對住校生活不適應,多次關懷取得信任後,以要求女學生拿東西給他為由,在沒有其他人在的教室、住處等與其性交,讓女學生出現嚴重的創傷後壓力反應,直到女學生上了大學,就讀法律系,得知李男所為為犯罪,才勇敢提告。

師生權力不對等,校園侵犯事件難曝光

校園本應是讓孩子專注學習的地方,而教師本應是幫助孩子成長的人,但老師與學生間隱含的不對等的權力關係,時常讓受害學生不敢發聲,就怕會影響到自己的成績。不僅如此,除身份上的權力關係不對等,更有一層文化上的權力不對等,老師作為有身分地位的人,多數人選擇相信老師,還會質疑孩子亂講話,甚至受害人還會被同儕閒言閒語,指責勾引老師。受害人若怕沒人相信,自然就不願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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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教導孩子才安全

別以為孩子升上國中、高中後就是小大人了,其實很多國高中生對於性別、隱私、身體自主權等概念還不太清楚,若在這懵懵懂懂的時期,遇到居心不良又處於掌握權力方的老師,很容易就被欺負。因此從小就要好好教導孩子,把「保護自己」化為家庭教育的一部份,才能讓孩子遇到危險時能有所自覺,懂得拒絕並向人求助,不致因一時的無知,影響自己的青春和人生。想要保護孩子,你可以這樣教:

1. 隱私部位的概念

我們要教導孩子隱私部位的概念,告訴孩子只要是小背心小褲衩遮蓋的地方,就是隱私部位。隱私部位絕對不可以給別人看,也不允許給別人碰。就算是醫生要看,也要有爸爸媽媽在場。如果有誰碰觸自己的隱私部位,讓自己感到不舒服或疼痛時,一定要大聲制止,之後也一定要跟家長說。

性侵,性騷擾,身體自主權,憂鬱症,自殺

2. 親疏關係的拿捏

平時可以幫助孩子練習,將周圍的人按親疏遠近分級。第一級是爸爸媽媽,第二級是同學朋友,第三級是老師、經常見到的大人,第四級是陌生人。平時可以跟孩子討論每一級應該要給予什麼程度的信任。例如跟第一級家人可以說任何事、第二級的好朋友分享部分小秘密,到了第三級,對老師、長輩要有禮貌,身體接觸最多握握手、父母在場的時候可以輕輕擁抱,對陌生人就要保持距離。

3. 尊重孩子隱私

有些家長可能覺得在自己家沒關係,上廁所、換衣服也不回避孩子,甚至光著身子在家裡走動,這些行為可能不利於孩子隱私概念的建立。另外,有些老一輩的家人會當眾幫孩子換衣服、撥弄身體部位,這樣會降低孩子的防範意識。如果做這些動作的是其他大人,孩子卻覺得習以為常了,這是一種照顧的方式,那會有多可怕。

4. 永遠支持孩子

這一點是最重要的,你會把你心中的秘密跟最親密、最支持你的人說,孩子也是。很多孩子被猥褻、性侵後,都會受到威脅或誘騙,對方會告訴孩子「不要告訴爸爸媽媽,不然他們就不要你了!」「這是我們的小秘密,跟媽媽講的話她會生氣。」所以大家一定要告訴孩子,你沒有犯錯。要懂得保護自己,只要覺得奇怪的事情,不管發生了什麼,要告訴爸爸媽媽,我們永遠會站在你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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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國中被班導猥褻,不願參加同學會才曝光…這4種家庭教育才能保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