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Pin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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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到底是有能還是無能?這幾天華隆關廠案所引起勞工抗爭而由新任勞動部長出面解決大部份問題應可看出端倪。

本案的華隆紡織隨著90年代東南亞國家的紡織業興起,引發產品削價競爭,使得該廠在無法負擔勞工與原料成本之下,實施薪水凍漲、取消年終獎金等措施;並且該公司高層還爆發一連串弊案,造成公司營運每下愈況,公司倒閉後對員工所該發放的退休金及資遣費打折再打折,有的員工甚至只拿到兩三千元,幾乎等同沒拿,這是典型的無良老闆落跑、員工受害的案例。受害員工超過一千人,從民國九十年公司倒閉以來,其中三百多位員工組成自救會四處陳情與抗爭,歷經十幾年來並無太大進展,直到2012年才受到政府重視,他們的長期抗爭令政府頭痛不已。

而自救會之所以鍥而不捨的抗爭,主因乃在於華隆還有大園廠與頭份廠土地可以處分,但大園廠土地在三年前拍賣所得扣掉稅之後還有廿一億左右,按現行法律規定勞工的債權排在第四位,大概只能分配到200萬元,平均每位員工可分到2000元左右,因而自救會提出異議官司,使這個案子懸而不決。

新任的勞動部長提出很有創意的方法,亦即請所有十八家銀行將其可分配的廿一億的20%(即四億多)捐出給自救會,如此一來平均每位員工可分得其基本薪資的八成;而後華隆的頭份廠若拍賣後也比照辦理,則本案即可圓滿落幕。

本案之所以能急轉在下解決,主因乃在於新任勞動部長肯動大腦,多聽包括立委在內的多方意見,在沒修法提升勞工債權順位的前提下,協調金管會用道德勸說方式,使銀行捐出可處分的20%給自救會,一方面自己可取回大部份債權,另一方而又可博得幫助弱勢的美名,也替政府解決華隆長期抗爭的紛擾,真可謂一舉三得。

行政院應該將本案列為選民服務的教材,要求各級官員碰到此類問題先動大腦尋找解決之道,而非先看法條說「不行」,相信可解決不少民怨,也可找回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只是在目前僵化的官僚體系運作下,這樣的境界不知何時才能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