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草根影響力新視野╱記者林旻柔】

台商在大陸的經營環境已然改變,現今,台商不僅面臨大陸企業崛起的競爭壓力,在企業轉型升級,被迫遷廠而衍生的相關房地產徵收與補償問題,更是令許多台商頭痛不已。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施惠芬在「大陸台商投資權益問題研討會」上表示,過去,因為大陸的人力、土地成本較低,許多需要勞力密集的產業,在台灣經營較困難,因而轉向大陸發展。根據經濟部投審會的資料顯示,截至今年10月止,到大陸投資的台商,共有4萬1千多件。

近年來,大陸的投資環境有所轉變。施惠芬表示,大陸的工資不斷攀升,土地成本也變高,使得台商的經營成本升高;此外,近來大陸經濟起飛,企業競爭愈發激烈,整體環境對台商較不利。值得注意的是,許多台商企業因為轉型升級,廠房由郊區遷移至市中心,面臨土地徵收、補償的問題,這點攸關當地法令,台商需要好好了解與處理,以確保自身權益。

對於赴大陸投資的風險,前經濟部長、現中原大學講座教授施顏祥表示,目前很多台商面臨因企業轉型升級,廠房被徵收,因此被迫遷廠。類似案件不勝枚舉,因而產生許多困擾,這都是因為對於相關法令不了解所致。施顏祥強調,建議台商對於大陸的經營環境、細節、及法規,最好是摸清楚了再過去,否則風險很高。

近來台商在大陸的房地產被徵收,引發了很多嚴重的糾紛,更多的是,台商的權益被嚴重侵害。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律師呂榮海表示,近年來,由於大陸房地產價值巨幅增長,很多台商面臨被徵收的困擾。他表示,就有一位台商,已經舉家定居大陸,買房建地,依據大陸的法令,應該有合法的使用權及所有權。政府要徵收房地時,當事人也積極配合,但萬萬沒想到,自己合法的權益卻嚴重被侵犯。例如:拆遷人沒有依法估價房屋、沒有依法簽定補償協定、未經拆遷補償標準就拆遷房屋等,使得當事人的財產與人身安全遭受嚴重威脅。

呂榮海表示,類似的台商案件層出不窮,他建議台商,勿輕易簽「搬遷協議書」,同時,也要慎選投資地區及對象。大陸的房地產近五年、十年暴漲,像上述的案例,容易成為一些企圖謀取暴利的房地產開發商覬覦的目標。至於若發生類似的事件,該如何解決?呂榮海表示,若是走到了最後一步,不得已也仍須訴訟請求補償,但要特別注意大陸的訴訟時效很短,一般是二年。再者,因為在大陸尋求訴訟解決,仍有一些不確定性,建議也可將土地相關權益轉讓給較有實力的人士、公司,自己收回起碼的權益,而讓較有力的人士去周旋、請求。

對於台商近來所面臨的種種困難與糾紛,大連台商協會榮譽會長盧鐵吾表示,台商其實已經很幸福了,政府設立了很多的機構與保障政策,但台商要到大陸投資前,也必須要好好做功課才行。他說,很多台商剛到大陸,一開始很謹慎小心,但常常三杯黃湯下肚,酒喝了後,閉著眼就簽了協議書,這樣是非常危險的。大陸有很多政策、法令都有陷阱、對台商很不利的。他強調,一定要了解當地的法令。

盧鐵吾表示,台灣不要用負面的角度去看大陸投資這件事;現在台商在大陸要爭取權益已經愈來愈不容易了,尤其,近年來,大陸的經濟愈來愈強,他們談判的籌碼也愈來愈高,台商更要自力救濟。此外,大陸是人治的社會,且公權力不彰,因此,台商更要小心謹慎行事。不過,大陸的法律已有愈來愈健全的態樣,提醒台商們,未來二、三年相關法律應該會愈來愈健全,一定要守法、依法行事,千萬不要走旁門左道,以免危害到自身權益。

對於台商的權益與安全保障,海基會與海協會於2012年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其核心內容為P to G(Private to Government)投資爭端解決機制,除了台商之人身自由安全之保障外,也是「徵收」及「補償」之保障機制。此外,也有P to P(Private to Private) 的仲裁機構。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貴英表示,台商面臨投資糾紛,不一定要優先選擇司法管道,也可尋求仲裁的途徑,可能更快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