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深柳巷

台中捷運2024年5月發生震驚社會的隨機砍人案件。台中地院終於在11月8日下午開庭,由於該案造成長髮哥許瑞顯、呂姓少年遭砍傷,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面對審判長的詢問,該案被起訴人洪男表示起訴認罪,但是,洪男同時也向法官表示自己一直在改變,希望外界可以客觀看待他,「不是犯一次錯,就要面對永不原諒的眼光」。對此,檢察官並未買單,主張他未真正認罪、悔悟,應延長羈押。

洪姓嫌犯因不滿生活現況與內心怨恨,選在捷運車廂內行兇,導致兩名無辜民眾受傷。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嫌犯在案件發生後對外坦承,作案當天正值鄭捷隨機殺人案10周年,聲稱這樣能「讓全國民眾看見自己」。這起「中捷砍人案」再次挑戰了台灣的社會耐心與法律底線,而不可思議地是,兇嫌現在居然要求「盼望外界原諒」,讓事件更顯荒謬。尤有剩者,洪某竟然更進一步聲稱自己「並非想殺人」,只想引起社會注意,並一再要求「客觀看待」他這次所謂的「改變」。顯然他的內心一直在回避自己的行為危害了多少社會秩序,讓社會大眾陷入多少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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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盧秀燕

審視洪男的辯解實在是充滿了矛盾。他既承認自己在捷運上隨機行兇,但又宣稱「沒有殺人之意」。這種一方面以傷害別人生命追求「被記住」,另一方面卻尋求「別人必須理解他」的心態,真令人感到匪夷所思,或者說是令人毛骨悚然。此外,他的律師還以「毀損不罰過失犯」為由,要求針對毀損部分的無罪認定,更是讓人不寒而慄。當法律為行為責任設立底線時,社會希望看到的是公平與正義,而非逃避。假若洪男的律師認為這樣的主張可以淡化他的犯罪本質,那麼這等同於告訴社會,一場隨機攻擊可以被輕描淡寫為「一個錯誤」,然後寄望於社會的寬恕。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洪男居然說出「他終究要回歸社會」的話。是的,他確實終究可能要回歸社會,但被害者與他們的家屬,卻無法逃脫此案帶來的創傷。倘若社會要允許他重新開始,那是否也給了其他潛在犯罪者一個錯誤的訊息,即犯罪並非無法挽回的決定?

面對這樣的事件,社會各界無疑應更深入地探討隨機暴力事件背後的心理驅動力及法律應對。從鄭捷案到洪男的模仿犯罪,顯示出台灣對於這類高危險犯罪的防範和處理上仍需精進。希望政府和社會能在悲劇發生後,真正推動社會制度的改革和預防機制,以減少此類事件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