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李芳遠

當初「小沈1500」四個字,成了柯文哲案中極其重要的證據。檢方從一張紙條、一個數字、一個代號,進一步追查資金流向,甚至把「小沈1500」解讀為「沈慶京給柯文哲1500萬元」,並以此作為起訴的重要依據。從司法偵查的角度來看,這種做法本身並沒有問題:只要出現可疑紀錄,就應該查清楚「1500」是什麼、「小沈」是誰、錢在哪裡、是否真的有金流,以及相關人士如何解釋。

如今在另一宗案件中,媒體揭露的手寫札記同樣出現「DPP 100萬」、「TC100萬」以及「tax2.5ETWD相當於892.8USD」等內容。尤其「DPP 100萬」不但有明確代號,還有明確金額,甚至涉及「100萬」這樣的重大數字。

當初「小沈1500」可以成為檢方積極追查、解讀、起訴的重要線索;如今「DPP 100萬」為什麼不能用同樣的標準查?當初可以追問「小沈」到底是誰、「1500」到底代表什麼,甚至從相關人的筆記、證詞與金流一路往下查;那麼今天看到「DPP 100萬」,難道不應該同樣追問:DPP究竟指誰?100萬是什麼貨幣?這筆錢有沒有實際金流?收款人是誰?用途是什麼?「TC黃」又是誰?

更重要的是,檢方如果認為「DPP」不是民進黨,而是另有其人,當然可以提出證據證明。但這裡恰恰凸顯一個司法最基本的原則:不能因為一個解釋聽起來合理,就停止調查;也不能因為另一個解釋不符合自己的辦案方向,就窮追猛打。

司法調查真正應該做的,不是先決定「DPP一定是什麼」,而是把所有可能性都查清楚。如果最後查明「DPP」確實不是民主進步黨,而只是某個人的代號,那麼答案很簡單,公開調查結果即可。

ADEY0033

圖片取自:(wikipedia )

但如果沒有查,就直接接受被告或相關人士的解釋,那麼人民自然會產生疑問:為什麼「小沈1500」可以查一年、查到天翻地覆;「DPP 100萬」卻似乎沒有受到同等程度的追查?這才是整起事件最值得討論的地方。

如果「小沈1500」的邏輯是「紙條上的代號與數字不能只靠當事人一句話帶過,必須查金流、查證人、查背景、查前後脈絡」,那麼這套標準就應該一體適用。不能因為「小沈1500」指向的是在野黨政治人物,就認為它值得深入追查;換成「DPP 100萬」,突然就變成「可能是別人的代號」,然後到此為止。

這不是在替任何人定罪,也不是說看到「DPP 100萬」就可以直接認定「民進黨收了一百萬美元」。兩者之間還隔著非常重要的證據鏈。查清楚,才能還相關人士清白;不查,反而會讓「是不是雙重標準」的質疑一直存在。

查與不查,都是司法的選擇;但同樣的證據出現時,卻採取完全不同的態度,才是人民真正無法接受的地方。司法可以有不同案件、不同證據、不同結論,但不能讓人民感覺:同樣是「代號+金額」,遇到在野黨就抽絲剝繭,遇到執政黨就一句解釋帶過。否則最後被消耗的,不只是某一個案件的公信力,而是人民對司法公平性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