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羅友三 會計師

客戶背景
郭先生46年次,已婚有3位女兒且已成年,是位獨資製造業的經營者,覺得自己工作了大半輩子,累了該是退休享樂的時候,所以想將事業漸漸放手交給他的女兒,可是他有三個女兒,該由誰經營是最恰當的呢?才不會有紛爭、才可以將事業及財產永續的傳承下去?

財產諮詢
郭先生:公司是我一個人在獨資經營,現在想說要把公司交給女兒去管理,不知道股權要怎麼移轉比較好,想聽聽你們專業的建議讓我參考一下。

講師Q:你可以把股份轉給女兒。基本上三個女兒都各20%,剩下40%就保留在你們夫妻兩人身上。

郭先生:為什麼要這樣規劃?有什麼用意嗎?

講師Q:將來誰要經營,你們再把那40%給她那她就有60%可以經營。你不可能三個人都跳下去經營,那最後就是等於不用經營了。中小企業最大的好處就是公司的決策永遠是單一的,公司不會需要常常開會,公司需要靈活才能活下來。因為最終你也不知道誰會經營,那很簡單先三個女兒各20%,最終你告訴她們誰要經營,我就把剩下的40%給她,那她就有60%了。

郭先生:我怕三個女兒分不平均,會有紛爭。

講師Q:如果怕剩下二個女兒有怨言,這個部份的話,我們就用信託去處理。就是說拿到股權的人要繼續經營事業,沒有拿到股權的人就用家庭信託去照顧她們、平衡她們。你要告訴三個女兒,你給誰並不是你比較愛她,但是企業能不能生存是看妳們誰有能力讓企業生存下去,所以她能擁有剩下的40%,其他人就用家庭信託照顧他們。

郭先生:家庭信託有那麼好嗎?

講師Q:家庭信託有個好處是不管女兒的婚姻好不好,並不會影響到你從家庭信託給她的財產,因為家庭信託你指定誰,誰就擁有這個受益權。

郭先生:家庭信託裡面的規劃會不會很複雜?

講師Q:家庭信託的第一個受益權是女兒,未來如果和先生婚姻走不下,這受益權都是女兒的,即便女兒當先生的債務保證人,債權人也不能強制執行,因為信託財產是不能強制執行的。

郭先生:那我們現階段是要先做那一部分?

講師Q:家庭信託。信託不是一口氣把所有的錢放進去,而是將20%~30%年收入放進去,慢慢弄一個家庭信託來照顧你、太太、女兒。三個女兒誰最優秀你不曉得,有些人天生就是做事業的、有些人就是不合適,我覺得就讓她們自由發揮,到最後一定有一個是最優秀的。

郭先生:萬一我走掉,我還有其他的資產,就讓她們三個人去分嗎?

講師Q:用遺囑處理就可以。

郭先生:假如說要照顧分配較少股權的二個女兒要從信託來做,你又說一年一年做,人都怕突發狀況發生,萬一說走就走,裡面的錢不夠多這樣也沒辦法補償啊?

講師Q:所以建議信託裡面要放保險,因為不知道要做多久。所以一開始就放5,000萬保額,這個保險也要豁免保費,萬一你生病沒有能力繼續放錢就可以豁免保費,表示生病了不用再繳保費但是保單仍有效,用這種方式,這裡面才有5,000萬。

郭先生:這個建議真的很好,可以解決我的煩惱還能顧及女兒及我自己的部分,我從來沒聽過這樣的規劃。

講師Q:其實中小企業主基本上賺的都是健康財,你身體好就賺的到錢,你身體不好就麻煩了。你們夫妻感情好,家庭好才有辦法規劃,家庭不好沒辦法規劃,家庭幸福才是最成功的企業家。

規劃方案

建議說明
1.把100%股權其中60%給三個女兒各20%,剩下的40%由夫妻2人持有,將來誰適合經營事業就把夫妻持有的40%移轉給她。
2.規劃家庭信託,信託受益人為郭先生、郭太太、及沒有得到剩下股權的二個女兒。
3.家庭信託目的主要著重於郭先生、郭太太的退休、安養及長期照顧,身故後補償二個女兒,透過信託的方式可以兼顧補償、照顧及保全女兒的信託財產。
4.信託基金約定轉投資之理財標的以人壽保險為主,醫療保險為輔,將未來補償女兒的金額透過保險的分散一次建構完成,並且一定要加豁免保費。
5.指定信託監察人,在信託期間以信託監察之職權監督受託銀行並依照信託約事項管理信託財產。
6.不動產的部分建議用遺囑處理。

-節錄自 原作者「幸福補給-資產規劃停看聽」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