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琪拉編譯)

現代人工作壓力太大,上班時數太長,身心過於疲累,大家會俗稱為[過勞],尤以亞洲國家為最。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調查,2016年亞洲單週工作時數最高的地方是香港,平均一週工時50小時,等於一天工作10小時。台灣則是41小時,次於新加坡、曼谷與雅加達。41小時看起來不會太誇張,也是一天工作約8小時的合理頻率,但是這41小時不包括勞工非上班時間,在通車時、回家後在家中收發電子郵件,處理公司事務的時數。

[因為工作過勞導致死亡,過去社會難以想像的情況,卻在現代社會越來越常見。[過勞]這種上班族常見的症狀在都市文化裡面習以為常,但是最近,[過勞]終於成為醫療文獻中的正式名詞。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編輯的[國際疾病文獻分類](ICD)的紀載,[過勞]正式納入疾病分類中,需要被診斷,由醫師提供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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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被歸類在ICD-11中疾病,記載著醫師如果發現病人有下列症狀,就可以診斷為[過勞]。

  1. 覺得精力耗盡、疲憊不堪。
  2. 對於自己的工作缺乏興致,充滿倦怠感,對自己的工作充滿批評與負面情緒。
  3. 工作表現不佳、缺乏專業效率。

但是,在醫師判定病人是[過勞]之前,ICD還是要求醫師要排除其他的可能,像是焦慮或是其他情緒障礙。而且過勞應該都是與工作環境有關的,不適用在人生的其他場合。

事實上,研究學者已經研究[過勞]幾十年了。

過勞是一個相當模糊的文化概念,到底過勞能不能有一個大家都有共識的定義,科學家也爭吵許久。

1974年,精神科學家賀伯富蘭登伯格發表了第一篇對[過勞]做的正式學術研究,發表在SAGE Open 期刊中,接下來四十年,科學家發表了上百篇對過勞的研究。在這期間,科學家都不認為過勞是一種精神疾病,他們只認為這是一種[現代社會中最被廣泛討論的精神健康上的問題。]

富蘭登伯格博士反對這種看法,他認為那是因為大部分的科學家都專注研究[過勞]的成因與相關可能的因素,而不想要討論診斷的方式。因此導致大家都覺得[過勞]的定義模糊難辨。另一項原因,是因為大家認為[過勞]跟[憂鬱症]類似,因此可能用科學化的方式辨認[過勞]與[憂鬱症]的不同。

資料來源:https://edition.cn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