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顏永森/靜宜大學資訊管理系教授

最近新聞報導,立法院舉辦「大學升等制度」公聽會,大學教授為了拼升等,恐犧牲教學品質,學者建議教育部用多元升等制度,來鼓勵教師在拼升等之餘,也能注重教學品質。

對於這個議題,筆者有幾點不同的想法

第一,大學教授為升等而做研究,會降低教學品質嗎?或許許多人認為,大學教師為了研究升等,可能不會花太多時間在教學上,進而影響教學品質。然而,現在各大學,包含公私立,都有針對每一科目做教師的教學評量,如果教學評量不好,通常會要求授課老師改進,並作為教師評鑑或續聘考量的一部分,因此,大學教師本身即使沒有升等,通常也要把書教好。

第二,大學在應徵教師的時候,如果有要求新進教師需要6-8年升等一級,該系甄審委員會的委員應該也會評量該教師是否具有此一學術研究能力,可以在期限內完成升等,如果不具有此一能力,應該就不會被錄取。也就是說,以目前許多國內博士找不到教職的情況下,每一個學校的教師缺,通常至少會有20-30人來應徵,多的甚至上百人,經過這麼低的率取率甄選,被錄取的新進教師可說是萬中取一,應該是有相當學術研究能力,發表論文應該也是很正常的事,如果是因研究而影響教學,似乎有點不合理。

第三,大學教師升等制度確實存在許多不合理現象,也就是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來明訂各等級的升等依據,因此,升等對大學教師是一大挑戰。目前大學教師升等較好的學校是採用自審,但有些學校還是由教育部找專家審查,自審學校是由學校自行找審查委員先進行外審,若通過外審,經由校教評會通過,就可以報教育部升等,然而,由於各校、各學門標準不一,因此,造成有些人可以輕鬆升等,但有些人就被卡住,無法升等。此一問題,關鍵大多在於外審委員的名單,通常是由校教評會主席、教務長等來決定,各校可能不同,但也有學校是採用抽籤的方式決定,這是比較公平的方式。所以,目前大學教師升等,外審委員就成為決定升等成敗的關鍵,自審學校如果有來自系內資深教授、院長、教務長等校內主管的關愛,可能找較容易過的外審委員,這樣通過機率就很大。所以,升等壓力應該是與現行升等制度有關,與教學品質是沒有直接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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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學術研究是建立大學學術地位的原動力,因此,大學教師從事學術研究是提升學校與個人的學術成就,並且也可以增強自己的教學能力。所以,教師從事學術研究,發表論文,作為升等的條件,教學品質應該也會比較好。如果不做研究,難道教學品質會比較好嗎?事實上,現在大學,有許多老師是不做研究的,這可以從其個人著作看出,難道這些老師都是全心教書,教學品質都很高嗎?因此,新進教師不能因為同時需要做研究,就認為研究會影響教學品質,即使不做研究,這些教師可能也會去兼差、賺外快等,並不會全心投入在教學上。

第五,多元升等並不表示不用準備就可以升等,不管何種方式升等其實都有門檻,研究型升等是採用學術論文為依據,產學型升等是採用產學合作計畫為依據,教學型是採用教學教材設計為依據,因此,每一種升等都有相當的門檻,只是過去大多是用研究型升等,所以,論文發表是主要門檻。至於產學型和教學型,由於近年來才開始推行,評審的標準尚未很明確訂定,因此,這段空窗期很容易讓有產學合作計畫或有磨課師教學經驗的教師,成功升等。但是,這也是要花許多時間和精力去執行這些計畫。所以,我不認為多元升等就可以解決新進教師6-8年升等的問題,但有可能是產學型和教學型因為標準較寬,而讓教師升等較容易。但多元升等是否就可以兼顧教學品質,則值得商榷。

總之,大學教師為了升等,可能會專注於論文的發表,來增加升等的機會,然而,大學升等主要問題在於升等制度不夠透明,外審委員名單是否公正,每一位申請升等的教師是否受到相同的待遇,都會影響升等的結果。因此,即使大學要求新進教師需要6-8年升等,這也是合乎國際潮流,新進教師接受聘書,就表示願意接受這項挑戰,不能因為無法達成,就說準備升等會影響教學品質,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因為如果無法升等而被解職,只要你有能力,還是可以繼續找其他學校應徵,如此我們的大學才能不斷更新人才,找出具有競爭力的優秀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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