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日前知名NBA球星詹姆斯在社群媒體上貼出一段短片,稱將公布「第二次決定」或「最重要的決定」(The decision of all decisions),讓外界普遍猜測他將以此宣告退休。 貼文發布後,湖人隊某場主場比賽的門票價格迅速飆升,原因是大量球迷都想參與詹皇在球場上的最後一役。後來詹姆斯正式揭露,他這次的「重大決定」其實是與白蘭地酒商軒尼詩(Hennessy)合作推出聯名酒款,而非退休宣言。 公布答案之後,許多球迷大失所望,因為提前炒作與預熱誘發的傳言與期待,有部分球迷因為誤解而購票,甚至有球迷甚至認為詹姆斯故意誤導或欺詐,因而提出訴訟。
輿論上,有人認為這是高明的行銷手法,也有人批評這樣的操作是用「懸念」、「假訊息」經營宣傳,操作群眾期待與失望感。 但當這樣的行銷手法變成法庭訴訟時,就一點也不有趣了。這名加州居民加西亞向洛杉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稱詹姆斯欠他865.66美元,因為他購買了兩張比賽門票。加西亞表示,他購買這些門票時,相信詹姆斯會利用這個「決定」來宣布2025-26賽季將是他的最後一個NBA賽季。這則貼文這類似於他的第一個“決定”,即他在2010年的一次採訪中宣布與邁阿密熱火隊簽約。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但是,球迷這樣的主張是否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就值得深思了。首先,球迷與詹姆斯或其所屬球隊之間沒有任何契約關係,對該球迷要不要買票,詹姆斯要不要退休不負擔任何責任。再來,有時廣告商的誤導性陳述的確違法,但違法的前提是原告仍然需要證明他的購票行為是合理地依賴詹姆斯的誤導性陳述。然而,從詹姆斯的貼文指短短說要公布「第二次決定」或「最重要的決定」(The decision of all decisions),並未言明是哪種決定,哪一類的決定。球迷基於此模糊的陳述,做出的猜測,並購買球賽的入場券,要說詹姆斯有刻意誤導,目的就是讓球迷多買門票,因果關係實在牽強。
在我國民法上,詐欺罪的成立要件是施以詐術、使人誤信了不實資訊,進而做出不利的財產處分,並造成財產或是利益的減損。只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在本件中,原告要證明被詐欺,還得證明詹姆斯有詐欺球迷的意圖,有刻意使球迷誤信不實資訊,做出買票的決定。但這些要件在本案中實在很難成立。
總之,本案可能落入被法院駁回的結論。只能說,該球迷太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