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葉志彥

台灣藍白立委們主導修法的[財劃法]目前狀況想必讀者都很清楚了,所以是非問題對錯,我也不再多說甚麼。不管是支持還是反感的雙方都吵鬧到現在,想必誰再多說半句,都是一堆牽拖。

我從這段時間思考的東西拿出來,藍白立委們主導修法的[財劃法]真的有兩大問題點+兩個人民心理問題點,未來全台灣人民恐怕還會有一堆問題。

首先,問題1:

我們應該都很認同一件事,[中央多拿錢,中央就應該負起更多的責任,反之中央少拿錢,本來中央的責任就要少一點,還給地方去承擔。]

這次修法最大的盲點之一是,修法後中央想把過去承擔的一些責任,如社會福利方面去掉,其中很多[窮困]藍營縣市長發現這樣他們的錢反而變少了。

但很抱歉的是,根據中華民國現有法律,地方政府的社會福利支出負擔原則上由地方配合負擔,不一定要由中央支付。法律如《地方制度法》第七十條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七條等,對中央與地方政府在社會福利支出的責任分配已有原則性規範。社會福利事項如果涉及中央主管機關職掌,中央負責政策規劃、法規制定、督考及[補助]等,但地方政府仍須依其權限和核定預算自行編列和負擔部分經費。
中央可對地方政府就重大社會福利政策[衡酌財政能力]及[人口分布]酌予補助,但不是[強制]規定中央必須支付所有地方社會福利費用。此外,中央對於直轄市、縣(市)未依規定負擔經費者,有補助且得以代收代付方式處理,特定緊急或重大政策事項中央補助較多。
總結而言,地方社會福利保障的經費負擔並非完全由中央支付,而是中央與地方依法律規定與財政能力分擔,中央會負責較具全國一致性、政策層面的規劃和補助,地方政府負責實際執行及部分經費負擔。

***所以衍伸的問題重點是,各縣市府拿到的錢,扣除掉該自己縣市的社會福利金額,這個還是不能刪除,到最後剩下多少可以使用?***

抱歉,目前才要開始各地方政府議會編列明年預算案,所以別問我各縣市狀況會如何。

接下來核心重點問題2:

所謂財劃法的劃分是真的地方跟中央拿錢嗎?不,其實這是地方跟地方互相爭奪錢,台灣財政的餅就是這麼大,不可能大家都咬一口,餅就能無中生有多出幾口。

所以有縣市多得到錢,就會有縣市少得到錢,這是死規定,除非台灣有錢人紛紛自掏腰包願意貢獻給各縣市。

但所有人都忽略一個重要問題:

有錢的縣市不可能分給沒錢的縣市,但有錢的中央,不管縣市有沒有錢,都要分錢給大家;有錢的縣市不可能為了拉平貧富差距讓利給其他縣市,但有錢的中央為國家國土整體開發,一定要想辦法拉平各地方的差距。

所以像新北、台北、桃園、台中四個縣市這次財劃法可是多增加錢啊,到今天有誰看到他們主動站出來說甘願自己少拿點錢,分給沒錢的縣市?

所以我們其他縣市就是要活該囉?該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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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 FB

第3個問題是,當需要跨縣市建設時,或者是哪一個貧窮縣市沒錢蓋基礎建設時,錢要怎麼分攤?

我們就比如[台東、花蓮、宜蘭]這邊,每年颱風過後,不曉得有多少天災殘留下來,就比如[中橫、南橫]這兩條路線,其費用也不知道中央投入多少錢,各地方政府又花了多少錢去恢復?

又不曉得如雲林、嘉義的地層下陷問題,到底錢是全都地方出?還是中央有補貼?可中央的錢又變少了,自然補貼也會變少不是嗎?

可中央的錢就這麼多,如果要協助補貼,除了全民舉債背負債務還能怎麼辦?

所以本來要修訂財劃法,就應該把所有責任歸屬都講清楚,以及各縣市要背負的問題攤開大家來思考,這種事沒花上2~3年以上是根本沒辦法,但如今這次的修法還真的粗暴。

最後第4個也是核心重點,這是很多人被藍白立委忽悠的其中一個環節!

中央花錢肯定都是綠友友之類的,所以民進黨就是貪污腐敗?

問題是地方政府花錢,就沒有偏袒擁護自己的建商、包商?這種騙小孩子的話就是一堆藍白粉相信了。

我們過去一直說民進黨推動綠電,所以綠電很貪?可火電就沒人貪?核電就沒人貪?甚至藍營縣市推動綠電,有沒有國民黨的人在當中貪汙?

有吧!

可是中央這邊的財政支出還有一堆在野黨+反執政黨的新聞媒體監督著,請問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又是誰盯著看?

台灣現況是,除非該縣市長要選總統了,才會全國媒體盯緊那個縣市的各種問題,進行討論與爭議。

我們就問,這些沒有要選總統的縣市長的人,願不願意讓媒體緊盯自己縣市各種問題?

所以實際上,錢在中央反而才有人盯著看,但到了地方...別鬧了,大家都是成年人,應該知道這個社會不只有打打殺殺,更多的是人情世故,我們幾乎所有縣市的人肯定都會吐槽,哪邊政府工程有問題,哪邊政府辦的活動是假公濟私做宣傳活動。

非常討厭民進黨的黃智賢都敢嗆說她只是不想說出哪些綠電業者跟國民黨關係很好,台北市國民黨議員戴錫欽也說過,按照養網軍的標準,柯文哲市政府標案中的「加值服務」項目就是網軍。

喔,其實每一個縣市長、每一個中央地方政府部門都有這筆預算養小編,至於有沒有夾帶私貨?到今天藍綠白互相指責就該知道答案了。

甚至我們現在回頭看[花蓮縣]、[過去的苗栗縣],看他們的財政支出細則就知道有多少問題,當然各縣市我也懶得吐槽,只是沒這兩個縣市嚴重,也可能我不知道還有哪些縣市很嚴重。

台灣媒體關注力就很簡單,中央執政黨優先,再來是有意參選總統的其次,然後六都,最後就是努力吸引媒體關注的政客。

那請問,到底是錢在中央花掉比較有人幫忙監督?還是錢在地方花掉比較有人幫忙監督?

所以最後我要嘲笑所有貧困縣市的縣市長跟藍白支持者?怎麼會覺得修法會比較好?

不管怎麼修法,中央的錢越少,分到我們貧窮縣市地方就越少。本來修法是一件好事,但至少要大家坐下來互相協調各種問題,最重要的是,應該要縮減各縣市的貧富差距,而且六都也需要各縣市的人民共同扶持才能變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