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最近有一則有趣的新聞,一名住在高雄鳳山的曾姓男子,在高雄鳳山區某寵物公園內,用手機觀看限制級的「愛情動作片」(A片)。警方接獲報案後前往現場,發現該男子確實在公園內觀看色情影片,於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相關條文,將他送辦。

然而,法院審理時卻認為,該男子是用自己的手機並且戴耳機觀看,行為屬於單純的「個人觀看」,並沒有涉嫌「唱演」或「播放」的行為,要構成妨害善良風俗並不成立,因此判定該男子無罪,免予處罰,並可提出抗告。

原因在於社會秩序維護法有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唱演或播放淫詞、穢劇或其他善良風俗之技藝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2000元以下罰鍰。但因為該男是用手機加上戴耳機觀看,並沒有播放或自己演出的行為,所以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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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該案凸顯了一個問題在公開場合看A片有沒有刑責? 從上述的案例我們可以知道的是,「用私人手機觀看」加上「戴上耳機觀看」,是私人行為的表現,並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但是,若是在公園用平板電腦、或是更大的螢幕播送A片加上使用喇叭等行為,恐怕已有使不特定人共見共聞的意圖,恐怕會觸犯更嚴重的刑責,像是觸犯刑法上的公然猥褻罪。但是,若該行為人看A片的地點並不是在公園等公開場合,而是公園內的廁所或其他密閉空間,因為是在私人空間內無意公開,或只是個人的私密行為,通常不會成立公然猥褻罪。

過去也有類似的案例,例如曾有民眾在咖啡廳騎樓或捷運中用手機觀看A片,因被認為有意圖供人觀賞或影響他人,被警方介入調查。

法律的適用失之毫釐,差之千里。認事用法的過程中,關鍵事實有不一樣,通常也會導致不同的法律適用結果。

所以,看A片會不會觸法,除了A片內容的合法性以外,看A片的地點、使用的裝置,都會有不同的法律適用喔。